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建字第一六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2 月 2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建字第一六號 原 告 江秀鳳即裕成工程行 送達代 被 告 亞哥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中 法定代理人 劉專音 住同右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 由 一、按提起民事訴訟應依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十三規定繳納裁判費,此為必須具 備之程式。 二、本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經本院於民國(下同)九十三年一月十六日裁 定命原告於五日內補正。該項裁定已於同年一月三十日送達原告,有送達證書附 卷可憑。 三、原告逾期迄未補正,其訴顯難認為合法,應予駁回。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九十五條、第七十八條,裁定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二 月 二十三 日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 ~B法 官 陳添喜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一千元。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二 月 二十三 日 ~B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