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破字第10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宣告破產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08 月 0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破字第100號 聲 請 人 麗緻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送達代收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麗緻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 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按債務人聲請宣告破產時,應附具財產狀況說明書及其債權人、債務人清冊,破產法第62條定有明文,本件聲請人向本院聲請宣告麗緻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破產,未提出財產狀況說明書(不得僅出具資產負債表,須提出載明財產種類、數量,如屬銀行存款並提出存摺影本)及債權人、債務人清冊,應由聲請人補正。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1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鏗普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1 日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