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1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02 月 1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除字第105號聲 請 人 甲○○ 號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185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5年12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2 月 1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呂明坤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6 年 2 月 13 日 書記官 ┌───────────────────────────────────────────────────┐ │股票附表: 96年度除字第105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1 │福裕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七NX0000000─五 │普通股 │1 │880 │ │ ├──┼───────────────┼──────────────┼────┼───┼────┼───┤ │002 │福裕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七ND0000000─二 │普通股 │1 │1000│ │ ├──┼───────────────┼──────────────┼────┼───┼────┼───┤ │003 │福裕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七ND0000000─四 │普通股 │1 │1000│ │ ├──┼───────────────┼──────────────┼────┼───┼────┼───┤ │004 │福裕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七ND0000000─六 │普通股 │1 │1000│ │ ├──┼───────────────┼──────────────┼────┼───┼────┼───┤ │005 │福裕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七ND0000000─二 │普通股 │1 │1000│ │ ├──┼───────────────┼──────────────┼────┼───┼────┼───┤ │006 │福裕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七ND0000000─四 │普通股 │1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