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17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12 月 2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除字第1705號聲 請 人 乙○○ 代 理 人 甲○○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136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6年11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2 月 27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夏一峯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2 月 27 日書記官 莊玉惠 ┌──────────────────────────────────────────────┐ │股票附表: 96年度除字第1705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1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000 │1 │1000│ │ ├──┼───────────────┼──────────────┼───┼────┼───┤ │002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000 │1 │1000│ │ ├──┼───────────────┼──────────────┼───┼────┼───┤ │003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000 │1 │119 │ │ ├──┼───────────────┼──────────────┼───┼────┼───┤ │004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000 │1 │699 │ │ ├──┼───────────────┼──────────────┼───┼────┼───┤ │005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2NX0000000 │1 │96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