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司票字第70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09 月 0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票字第7059號聲 請 人 勝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乙○○ 人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甲○○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補正聲請人勝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乙○○於聲請狀末之簽章。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1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1 日書記官 童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