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重訴字第15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基本輸氣費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1 月 0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重訴字第152號 上 訴 人 中美和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寶郎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間給付基本輸氣費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98年12月3日本院98年度重訴字第152號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35,80. 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 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 中 華 民 國 99 .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 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 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