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補字第95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退休金差額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7 月 1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補字第957號原 告 甲○○ 本件原告與被告龍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退休金差額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 幣907,516元,應徵第一審. 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 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 中 華 民 國 99 .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 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 的金額及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 中 華 民 國 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