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06年度中簡字第17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6 年 05 月 0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中簡字第170號原 告 吉泰空調設備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金維 被 告 盛玄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6年6月13日下午3時,在本 院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5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吳蕙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5 日書記官 張捷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