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九十四年度中小字第一О九二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94 年 05 月 31 日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台中簡庭小額民事判決 九十四年度中小字第一О九二號 原 告 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乙○○ 送達代收人 甲○○ 被 告 戊○○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玖仟貳佰伍拾元,及自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七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 爭執事項及理由要領 一、原告起訴主張:被告戊○○於民國(下同)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駕駛車號M W8─九五三號重型機車,行經台中市○○路○段三三七巷口處,擬右轉松竹路 三三七巷口時,因右轉不當,超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致擦撞由原告承保, 訴外人元駿國際有限公司所有,由吳榮慶駕駛之車牌號碼4499-DT號自小 客車,致原告承保車輛之左前保險桿飾條、左前葉子板、左後門外把手等處受損 。被告因右轉不當,超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為車禍之肇事原因,依民法第一 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應負全部過失賠償責任。原告承 保之前開自用小客車,因前述損害支出修復費用計為新臺幣(下同)九千三百一 十元(零件六百五十元、工資八千六百六十元),原告於理賠後,依保險法第五 十三條取得代位權,惟被告迄今無賠償之意,為此依法提起本訴,請求被告賠償 修車費用九千三百一十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 之五計算之法定遲延利息等語。被告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復未提出書狀 作何聲明或陳述。 二、原告主張前開事實,業據其提出估價單、行車執照、車損照片、發票等為證,並 經本院向台中市警察局函調本件車禍事件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調查報告表、 談話紀錄表核閱屬實,被告經合法通知,既未到庭,復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 述以供本院審酌,依本院調查之結果,原告之主張堪信為真實。按汽車、機車或 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 生之損害;又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應向被害人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值, 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二前段、第一百九十六條分別定有明文。被告既不法侵害 被害人之權利,依前開說明,即須負損害賠償責任,而所謂請求賠償物被毀損所 減少之價額,得以修復費用為估定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例如修理材料以新品 換舊品,應予折舊(參見最高法院七十七年度第九次民事庭會議決議)。本件系 爭車輛之零件修理既係以新零件更換被損之舊零件,自應將零件折舊部分予以扣 除。本件原告就系爭車輛請求損害賠償部分,其中零件費為六百五十元,依行政 院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之規定,小客車之耐用 年數為五年,依定率遞減法(參見所得稅法第五十一條,即以固定資產每期減除 該期折舊之餘額順序作為各次期計算折舊之基數(折舊即定率)計算折舊額(參 見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八條第二款)每年折舊千分之三百六十九,而系爭車 輛之領照日期為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此有原告所提之汽車行照影本可佐,至 被毀損之日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共計二月二十四日(不滿一月以一月計,參酌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查核準則」第九十五條第八款),該車修理費用零件 部分,扣除折舊額後應為五百九十元(計算式詳附表),加計工資八千六百六十 元元,共計九千二百五十元。 四、從而,原告本於侵權行為及保險代位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九千二百五十元, 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即九十四年四月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 五計算之利息,洵屬正當,應予准許。逾此部分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本件係依小額訴訟程序所為被告一部敗訴之判決,就被告敗訴部分自應依職權宣 告假執行。併於訴訟費用之裁判時,確定其費用額為一千元(訴訟費用1000元) ,由被告負擔。 六、結論:本件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 之二十三、第四百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前段、第七十九條、 第四百三十六條之十九第一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二十,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五 月 三十一 日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台中簡易庭 法 官 黃峻隆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廿日內,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 明上訴理由 (上訴理由應表明一、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二、依訴訟資 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 於判決送達後廿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五 月 三十一 日 書記官 折舊計算表:(元以下四捨五入) 650X0.369 X3/12=60----第一個月折舊額 650-60=590---------- 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