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95年度中小字第280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運費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95 年 10 月 1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中小字第2802號原 告 乙○○ 被 告 欣茂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運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5年10月26日上午10時15分在本庭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11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楊國精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11 日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