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4年度上字第13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登記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11 月 19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上字第133號抗 告 人 聚合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世坤 抗告人與相對人古秀霞等間因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不服民國104 年10月15日本院104年度上字第133號所為裁定,提起抗告,未依法繳納裁判費新台幣 1,000元,茲限抗告人於送達本裁定正本翌日起5 日以內,如數逕向本院繳納,逾期以裁定駁回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9 日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陳賢慧 法 官 邱森樟 法 官 張國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詹雅婷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