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7年度上字第34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1 月 29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上字第348號上 訴 人 允瑞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添進 被上訴人 社團法人台中市仁化工業區廠商協進會 法定代理人 張德修 訴訟代理人 張績寶律師 複代理人 徐祐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29 日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許秀芬 法 官 簡燕子 法 官 顏世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麗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