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9年度建上字第7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6 月 24 日
- 當事人翔益營造有限公司、楊美娟、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胡南澤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建上字第77號 上 訴 人 翔益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美娟 訴訟代理人 歐翔宇律師 被上訴人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南澤 訴訟代理人 呂嘉坤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24 日民事第五庭 受命法官 許秀芬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 記 官 賴成育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