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九十年度海商上更㈠字第一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裁判日期92 年 03 月 18 日
- 當事人○○○○、甲○○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海商上更㈠字第一號上 訴 人 乙○○○○○○ ○○○○○○ ○○○○○ ○○○○ ○○NGAPORE新加坡商海皇航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 送達代收人 丁○○ 被 上訴人 德隆倉儲裝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右當事人間因清償債務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 十八 日 ~B1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陳照德 ~B2 法 官 曾謀貴 ~B3 法 官 蔡王金全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B 書記官 阮正枝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 十九 日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