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智附民字第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1 月 22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智附民字第9號原 告 香港豐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季明 原 告 旭曄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威佐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培芬律師 被 告 莊涵宇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22 日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周宛瑩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徐慧嵐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