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8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3 月 14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80號聲 請 人 戴宏輝 訴訟代理人 戴宏盛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民國101 年3 月13日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 年度司催字第289 號公示催告在案。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0 年12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4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林雯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4 日書記官 楊建新 ┌────────────────────────────────────────────────┐ │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80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1 │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84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 │ ├──┼──────────────┼──────────┼──────┼───┼────┼───┤ │002 │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00000-0 │股票 │1 │959 │ │ ├──┼──────────────┼──────────┼──────┼───┼────┼───┤ │003 │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00000-0 │股票 │1 │591 │ │ ├──┼──────────────┼──────────┼──────┼───┼────┼───┤ │004 │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00000-0 │股票 │1 │14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