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促字第1147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5 月 31 日
- 當事人陳翰龍、戴志宗即奕大企業社(獨資商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0年度司促字第11476號 債 權 人 陳翰龍 債 務 人 戴志宗即奕大企業社(獨資商號) 戴福雄 一、債務人戴志宗即奕大企業社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①陸拾萬元②肆拾萬元③柒拾萬元④伍拾萬元⑤參拾萬元⑥壹佰萬元⑦陸拾 萬元⑧伍拾萬元⑨玖拾萬元⑩壹佰萬元,及自民國①一百零九年 十月十二日②一百零九年九月十一日③一百一十年二月二十二 日④一百一十年二月二十二日⑤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⑥一 百一十年二月二十二日⑦一百一十年二月二十二日⑧一百一十 年四月二十二日⑨一百一十年四月二十二日⑩一百一十年四月 二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均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其餘聲請駁回。 三、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聲請狀所載。 四、按支票之發票地與付款地在同一省(市)區內時,如執票人未於發票日後七日內為付款之提示者,對於發票人以外之前手,喪失追索權,票據法第130條第1款、第132條分別定有 有明文。查債權人以其執有債務人戴志宗即奕大企業社簽發,由戴福雄背書如附表所示之支票10紙(下稱系爭支票),向付款銀行即玉山銀行南永康分行提示後未獲付款為由,主張系爭支票之發票人及背書人應連帶清償票款,請求核發支付命令。惟查,系爭支票均未記載發票地,依票據法第125 條第3項規定,應以發票人營業所、住所或居所為發票地。 而發票人戴志宗即奕大企業社係設在「臺南市永康區」,於簽發支票則系爭支票之發票地與付款地即係在同一省(市)區內。又系爭支票之發票日及付款之提示(即退票日)如附表所示,亦有債權人所提出支票影本及退票理由單附卷可稽。則系爭支票之付款地與發票地均在同一省(市)區內,執票人又未於發票日後7日內為付款之提示,對於發票人以外 之前手即喪失追索權。則債權人之提示日顯已逾票據法第130條第1款所規定之7日期限,依前開說明,債權人就系爭支 票,已不得再對背書人即債務人戴福雄行使追索權請求票款,是本件自債權人聲請之意旨以觀,其對系爭支票中關於戴福雄部分之請求即屬無理由,債權人該部分之聲請,應予駁回。 五、債權人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事務官提出異議。 六、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31 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債權人應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其他可 供送達之地址』;如債務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 資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及法定代理人最新 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 事欄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 確定證明書) 三、債務人如已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命令確定後 本院仍將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五、支付命令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債務人,債務人對於債權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債權人、債務人接獲本院之裁定 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 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110年度司促字第11476號 編號 發票人 背書人 票面金額(新臺幣) 票據號碼 發票日 退票日(即提示日) 1 戴志宗即奕大企業社 戴福雄 600,000元 DA0000000 108年12月15日 109年10月12日 2 戴志宗即奕大企業社 戴福雄 400,000元 DA0000000 108年12月31日 109年9月11日 3 戴志宗即奕大企業社 戴福雄 700,000元 DA0000000 109年7月31日 110年2月22日 4 戴志宗即奕大企業社 戴福雄 500,000元 DA0000000 109年9月3日 110年2月22日 5 戴志宗即奕大企業社 戴福雄 300,000元 DA0000000 109年9月10日 109年11月11日 6 戴志宗即奕大企業社 戴福雄 1,000,000元 DA0000000 109年9月30日 110年2月22日 7 戴志宗即奕大企業社 戴福雄 600,000元 DA0000000 109年10月31日 110年2月22日 8 戴志宗即奕大企業社 戴福雄 500,000元 DA0000000 109年11月18日 110年4月22日 9 戴志宗即奕大企業社 戴福雄 900,000元 DA0000000 109年11月25日 110年4月22日 10 戴志宗即奕大企業社 戴福雄 1,000,000元 DA0000000 110年1月25日 1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