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29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0 月 13 日
- 當事人侯培坤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292號 聲 請 人 侯培坤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0年10月13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以:聲請人持有如附表所示之股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公示催告,並依本院110年度司催字第23號裁定公 告在本院網站,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載股票無效等語。 二、按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 聲請為除權判決,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三、查聲請人主張之事實,核與本院調閱上開公示催告卷宗相符,可信為真正。茲因附表所載之股票,經本院准予公示催告,並經聲請人向本院聲請將該公示催告公告登載在本院網站,本院業於民國110年3月17日公告後,其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0年9月16日屆滿,期間內均無人向本院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從而,聲請人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款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3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杭倫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3 日書記官 黃怡惠 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292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 股數 0001 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082-NX-0000000-0 1 248 0002 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083-NX-0000000-0 1 435 0003 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084-NX-0000000-0 1 235 0004 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085-NX-0000000-0 1 249 0005 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086-NX-0000000-0 1 514 0006 太子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00-0 1 175 0007 太子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00000-0 1 236 0008 太子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00000-0 1 182 0009 太子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00000-0 1 109 0010 太子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0000-0 1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