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拍字第9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6 月 21 日
- 當事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凌忠嫄、台灣綠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吳子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拍字第97號 聲 請 人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凌忠嫄 非訟代理人 彭明珠 相 對 人 台灣綠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子嘉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肆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 用之。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㈠相對人台灣綠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對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貼現、買入光票、墊款、承兌、委任保證、開發信用狀、進出口押匯、票據、信用卡契約、應收帳款承購契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特約商店契約、保證債務,設定新臺幣(下同)69,6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民國138年4月23日,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㈡嗣相對人台灣綠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4月24日向聲請人借款58,000,000元,借款期限至123年4月30日止,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相對人自110年11月30日 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本金共53,800,333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拍賣標的明細表一份、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其他約定事項、授信約定書、借據、放款戶資料一覽表、催告函影本、不動產登記謄本等件為證 三、聲請人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1 日司法事務官 張哲豪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其他可供送 達之地址』;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 111年度司拍字第000097號 編號 土地坐落 面積 (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地號 001 臺南市 北區 公園 570 4727 10000分之358 附表(建物)︰111年度司拍字第000097號 編號 建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建築式樣 主要建築 材料及 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 附屬建物 權利 範圍 地下二層 二層 面積 單位 合計 平台 面積 單位 001 2260 臺南市○區○○街0號底2樓之2 570地號 17層 鋼骨鋼筋混凝土造 2133.79 ----- 平方 公尺 2133.79 ------ 平方 公尺 10000分之1954 共有部分:公園段2257建號,面積4288.91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10000分之685。 002 2264 臺南市○區○○街0號2樓 570地號 17層 鋼骨鋼筋混凝土造 ------ 1015.08 平方 公尺 1015.08 33.42 平方 公尺 全部 共有部分:公園段2257建號,面積4288.91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10000分之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