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六○五號 原 告 任佑員輪胎製造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乙○○ 被 告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由受命法官王慧娟行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五 月 一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審判長法 官 ~B 法 官 ~B 法 官 王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