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簡上字第一四五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撫恤金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12 月 13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簡上字第一四五號 上 訴 人 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被 上訴人 丁○○ 丙○○ 戊○○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撫恤金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新營簡易庭九十三年九月六日所為 第一審判決(九十二年度營簡字第五五三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由受命法官蘇正賢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二 月 十三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審判長法 官 蘇正賢 ~B 法 官 蘇正賢 ~B 法 官 蘇正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