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度拍字第17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12 月 19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96年度拍字第1784號聲 請 人 乙○○ 相 對 人 喜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法定代理人 丁○○ 相 對 人 甲○○ 相 對 人 丙○○ 相 對 人 戊○○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喜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向聲請人 (債權讓與予乙○○)借 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①50,000,000元②200,000,000元之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①89年1月12日起至89年3月10日②88年10月7日起至88年12月6日止,債 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三、嗣相對人喜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①88年10月7日②90年8月31日向聲請人借用①10,000,000元②5,000,000元,約定利 。詎相對人屆期未繳納本息,尚欠本金共1,950,000元,依 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期間相對人喜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93年12月6日將部分不動產移轉登記予相對人甲○ ○、丙○○、戊○○,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各1件、借據等為證。 四、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 1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2 月 19 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陳志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五、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2 月 21 日書記官 楊育民 ┌──────────────────────────────┐ │附表: 96年度拍字第1784號│ ├──┬───────────────┬─┬────┬────┤ │ │ 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 │ │編號├───┬────┬───┬──┤ ├────┤權利範圍│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號│目│平方公尺│ │ ├──┼───┼────┼───┼──┼─┼────┼────┤ │001 │台南市│南區 ○○○段│329 │建│985.15 │10分之6 │ ├──┼───┼────┼───┼──┼─┼────┼────┤ │002 │台南市│南區 ○○○段│330 │建│963.68 │10分之6 │ ├──┼───┼────┼───┼──┼─┼────┼────┤ │003 │台南市│南區 ○○○段│331 │建│390.10 │10分之6 │ ├──┼───┼────┼───┼──┼─┼────┼────┤ │004 │台南市│南區 ○○○段│332 │建│1923.45 │10分之6 │ └──┴───┴────┴───┴──┴─┴────┴────┘ ┌────────────────────────────────────────────────────────┐ │附表(建物)︰ 96年度拍字第1784號│ ├──┬─┬──────┬────┬────┬───────────────────────┬──────┬───┤ │ │ │ │ │建築式樣│ 建 物 面 積 (單位:平方公尺)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 利│ │ │ │ │ │主要建築│一│二│三│四│五│六│七│屋│地│地│見│合│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 │ │ │ │頂│下│下│使│ │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 │ │ │ │突│ │ │用│ │建築│ │ │ │ │ │號│ │ │ │ │ │ │ │ │ │ │出│一│二│執│ │ │ │單│範 圍│ │ │ │ │ │房屋層數│層│層│層│層│層│層│層│物│層│層│照│計│材料│台│位│ │ ├──┼─┼──────┼────┼────┼─┼─┼─┼─┼─┼─┼─┼─┼─┼─┼─┼─┼──┼─┼─┼───┤ │001 │23│台南市南區新│台南市南│7層樓房 │15│15│15│15│14│14│14│26│33│33│62│17│鋼筋│11│平│100分6│ │ │9 │都路259號 │區○○段│鋼筋混凝│19│02│02│19│87│55│61│8.│45│45│.1│47│混凝│9.│方│0 │ │ │ │ │329、330│土造 │.3│.4│.4│.3│.2│.7│.1│83│.6│.6│7 │0.│土造│49│公│ │ │ │ │ │、331、3│ │5 │2 │2 │5 │8 │8 │2 │ │7 │7 │ │06│ │ │尺│ │ │ │ │ │32地號 │ │ │ │ │ │ │ │ │ │ │ │ │ │ │ │ │ │ ├──┴─┴──────┴────┴────┴─┴─┴─┴─┴─┴─┴─┴─┴─┴─┴─┴─┴──┴─┴─┴───┤ │ 地下二層(夾層):62.17平方公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