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度消債更字第87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08 月 21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消債更字第878號聲 請 人 楊長生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如附件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並未提出如附件㈠至所示相關證明資料,並釋明如附件至所示之事項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21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張桂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21 日書記官 謝安青 附件: ㈠、聲請人、父母及所有兄弟姊妹之最新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㈡、聲請人之債務人清冊。若無,亦應表明。 ㈢、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之財產目錄欄填載方式,為含土地、建物、動產(汽機車)、所有銀行及郵局存款(含銀行名稱、帳號、自95年1 月起迄補正日止之存摺內頁所有歷史交易紀錄影本)、股票(曾於證卷商開立信託保管帳戶者,並附所有信託帳戶存摺內頁所有歷史交易紀錄影本)、基金(曾於銀行或信託投資管理公司開立基金投資帳戶者,並附所有投資帳戶存摺內頁所有歷史交易紀錄影本)、期貨、保險單(含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性保單等)、事業投資或其他資產在內之所有財產,請依誠實及信用原則陳報財產並載於財產收入狀況說明書之財產目錄欄內,切勿隱匿財產,以免受不利益之處分。 ㈣、所謂聲請前兩年內收入,係指包括基本薪資、工資、佣金、獎金、津貼、年金、保險給付、租金收入、退休金或退休計畫收支款、政府補助金、分居或離婚贍養費或其他收入款項在內之所有收入;聲請人所陳報之聲請前兩年內收入,僅係抄錄自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與本院所須資料不盡相符,請依誠實及信用原則重報聲請前兩年內收入並載於財產收入狀況說明書內,切勿為不實之記載。 ㈤、所謂必要支出係指包括膳食、衣服、教育、交通、醫療、稅賦開支、全民健保、勞保、農保、漁保、公保、學生平安保險或其他支出在內之所有「必要」支出數額,非所有支出皆得陳報;陳報聲請前兩年內必要支出須詳列各項支出,並提出證明文件。 ㈥、請提出以聲請人及父母、丙○○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所有保險契約書,若有,請釋明聲請人為何在負有債務尚未清償完畢之情況下,仍持續繳納保險費,增加不必要之支出? ㈦、聲請人任職港香蘭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之在職證明書及薪資證明書(以上請附蓋有公司章及負責人職章之正本)。 ㈧、請以債權人清冊之格式加入聲請人所稱「安泰銀行、萬泰銀行、中華商銀已把債權賣出」之債權內容,重報債權人清冊並計算債務總額。 ㈨、完整之房屋租賃契約書(正本,含逐月之租金繳納轉匯收據)並請提供房東年籍資料及聯絡電話。 ㈩、聲請人稱因銀行不當催收而搬家,由臺南縣○○市○○里○○路000 巷00號遷徙至臺南市○區○○路0 段00巷0 弄00號,請提出足以證明受到銀行催收騷擾而被迫搬家之文件(如報案三聯單),若搬家係另有原因,請說明並附證明文件。另查港香蘭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在臺南縣○○市○○○○區○○路0 號,請釋明聲請人捨戶籍地不住,搬至遠離工作地點之居所,真正原因為何?又聲請人父母均在臺南縣永康市公所投保健保,該二人究竟現居地為何? 、聲請人稱歷任工作之「老闆一看到法院法扣文就要我離職」,導致工作換了又換,請提出聲請人曾經收到之所有命任職單位代為扣薪之執行命令。 、聲請人父母、丙○○94至96年度之薪資所得證明(包括薪俸、各種津貼、獎金、補助費等)、薪資收入期間、勞健險投保資料(包括投保單位及投保金額)。 、乙○○、甲○○、丙○○身心障礙之證明文件,若只有殘障手冊作為證明,請檢附重新申請鑑定後之手冊正反面影本。、請釋明聲請人父母、所有兄弟姊妹於聲請日前五年內是否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及其營業統一編號、營業額。 、請釋明除聲請人外,是否尚有對乙○○、甲○○負有扶養義務之人(如聲請人之兄弟姊妹)?若有,請重報聲請人每月「實際支出」於尚開二人之扶養費數額、原因及種類。(請參酌其扶養義務人之人數比例核實陳報);另釋明乙○○、甲○○、丙○○是否領取政府發給之老人年金、中低收入戶補助、失業給付、殘障給付?公家機關之一次給付或按月給付型退休金?或其他津貼補助?若有,其期間及金額,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請釋明聲請人於聲請前兩年內有否就不動產或動產為有償行為(買賣、互易、設定抵押權等)、無償行為(贈與、繼承等),而生財產變動;倘於聲請前兩年內曾經取得或喪失不動產所有權,請詳為標明不動產之坐落地號、建號及其取得或出售之對價相關資料(買賣契約);另釋明聲請人是否曾辦理限定或拋棄繼承,若無,詳為說明於五年內是否因繼承而生財產變動。 、請釋明聲請人前向台新銀行申請前置協商,為何向台新銀行表明「無法負擔任何還款條件」致協商不成立?既有固定薪資收入為何不勉力清償債務?聲請人究竟有何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債務之虞之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