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10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債務人異議之訴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0 月 26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1104號原 告 裕成商行即陳秋揚 訴訟代理人 藍慶道律師 被 告 中華成長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春臺 訴訟代理人 黃曙杰 黃國峰 林淑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九日下午四時,在本院第十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6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杭倫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6 日書記官 陳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