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10年度上字第15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4 月 19 日
- 當事人阿里實業有限公司、梁家源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字第156號 上 訴 人 阿里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梁家源 訴訟代理人 蘇慧玟 張景淯 周明嘉 被 上訴人 郭許素美 訴訟代理人 吳永茂律師 羅玲郁律師 侯昱安律師 被 上訴人 林俊寬律師(即李一家之遺產管理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19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春長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19 日 書記官 施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