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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判決書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7年度裁字第0031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營利事業所得稅
  • 案件類型
    行政
  • 審判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
    97 年 01 月 10 日

  • 當事人
    金星窯業股份有限公司甲○○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陳文宗

        9700315              964 11952788 242 使調使 24911049578         97    1     10                               97    1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