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23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3 月 30 日
- 當事人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Rob van der Woude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238號原 告 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Rob van der Woude(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郭雨嵐 律師 謝祥揚 律師 劉景嘉 律師 被 告 交通部公路總局 代 表 人 陳彥伯(局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李元德 律師 吳子毅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6 年3月2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及再行準備程序,並定106年5月9日下午2時20分,於本院第5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30 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曹 瑞 卿 法 官 林 淑 婷 法 官 王 俊 雄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30 日書記官 鄭 聚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