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49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4 月 13 日
- 當事人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Rob van der Woude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497號原 告 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Rob van der Woude (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郭雨嵐律師 謝祥揚律師 劉景嘉律師 被 告 交通部公路總局 代 表 人 陳彥伯(局長) 訴訟代理人 陳政君 莊子慧 林美伶 上列當事人間因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事件,業經本院於106 年3 月16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3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李玉卿 法 官 林秀圓 法 官 高愈杰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3 日 書記官 何閣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