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八六一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營利事業所得稅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90 年 08 月 16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八六一號 原 告 道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卓隆燁(會計師) 訴訟代理人 陳國雄(會計師) 被 告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 代 表 人 乙○○(局長) 訴訟代理人 丁○○ 訴訟代理人 丙○○ 右當事人間因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業經本院於九十年八月一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 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定九十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四時十分 於本院第六法庭為準備程序期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十五 日 臺 北 高 等 行 政 法 院 第 四 庭 審 判 長 法 官 張瓊文 法 官 黃清光 法 官 劉介中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十六 日 書記官 蕭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