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二六七○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營利事業所得稅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91 年 02 月 15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六七○號 原 告 台灣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邱雅文律師 被 告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代 表 人 張盛和(局長) 訴訟代理人 乙○○ 丙○○ 右當事人間因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原告不服財政部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台財 訴字第○八九○○四七一七三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二 月 十五 日 臺 北 高 等 行 政 法 院 第 三 庭 審 判 長 法 官 徐瑞晃 法 官 李得灶 法 官 曹瑞卿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二 月 十八 日 書記官 方偉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