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六四○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營利事業所得稅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06 月 25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六四○號 原 告 皇家可口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會計師﹚ 陳國雄﹙會計師﹚ 被 告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 代 表 人 張盛和(局長) 訴訟代理人 丙○○ 丁○○ 右當事人間因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業經本院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辯論終結在案。 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六 月 二十五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第五庭 審判長 法 官 張瓊文 法 官 黃清光 法 官 帥嘉寶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六 月 二十五 日 書記官 林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