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附民字第104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因業務侵占附帶民訴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6 月 24 日
- 當事人東南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黃正一、湯雅嵐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審附民字第1048號 原 告 東南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正一 被 告 湯雅嵐 上列被告因本院109年度審易字第732號業務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4 日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 官 王惟琪 法 官 廖棣儀 法 官 莊書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勤涵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