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易字第五一六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就業服務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1 年 01 月 25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易字第五一六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台灣中島水產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路四號五樓之一 代 表 人 甲○○ 選任辯護人 徐鈴茱 劉志忠 右列被告等因違反就業服務法案件,經檢察官追加起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 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一 月 二十五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七庭 法 官 蔡世祺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李文椿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一 月 二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