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212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商業會計法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12 月 0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訴字第2120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丁○○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7年度偵緝字第205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丁○○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丁○○明知乙○○(未經起訴)邀其擔任公司之名義負責人,係有不法之目的,竟與乙○○各基於共同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營業稅之犯意聯絡,由丁○○提供其身分證予乙○○,並於民國95年9 月14日據以變更登記為設在臺北市中山區○○○路○段99號4 樓之世豪工程有限公司(下稱世豪公司)之登記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規範之商業負責人,且有據實填載會計憑證之義務,為從事業務之人。而世豪公司於完成負責人變登記,於自95年9 月14日起至96年10月31日止間由丁○○擔任負責人期間,乙○○明知世豪公司無銷貨之事實,竟於陸續領得世豪公司之95年9 -10月份、95年11-12月份、96年1 -2 月份、96年3 -4 月份、96年5 -6 月份、96年7 -8 月份、96年9 -10月份空白統一發票後,且於各該期統一發票得據以申報營業稅之期間內(即次期開始15日內)之某時,即1 次將該次領得之空白統一發票填製如附表所示不實之統一發票完畢,並係1 次將張數不等之統一發票交付予如附表所示亞米珈企業有限公司等公司充作各該公司之各期營業稅申報之進項憑證,而先後7 次幫助如附表所示公司以此不正當方法分別逃漏如附表所示之營業稅額,總計共新臺幣(下同)5,403,140 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二、案經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訊據被告丁○○矢口否認有何不實填製會計憑證及以不正當方法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行,辯稱:伊是被乙○○恐嚇,被押著去擔任世豪公司的負責人,當人頭。當時乙○○帶伊去簽名,伊沒看內容,也不知道有簽領用統一發票購買申請書云云。經查: ㈠被告確實有於95年9 月14日起登記為世豪公司董事、負責人。而世豪公司於95年9 月14日起至96年10月31日間止並無銷貨之事實,竟虛開填製如附表所示買受人、品名、數量及金額均不實之會計憑證統一發票後,交付如附表所示之公司,作為該等公司向世豪公司買受商品之進項憑證,再由如附表所示之各該公司持該等統一發票向稅捐機關申報扣抵營業稅款,幫助各該公司逃漏如附表所示之營業稅捐等情,此有世豪公司變更登記表、設立登記表、世豪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股東同意書、領用統一發票購票證申請書、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委託書及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資料各1 份在卷可稽。是被告擔任世豪公司負責人期間,世豪公司確有填製不實之統一發票暨已幫助他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等情,首堪認定。 ㈡雖被告以前揭情詞置辯。惟查: ⑴依證人甲○○於本院審理中證稱:乙○○曾向被告說要申請公司,叫被告提供身分證,並帶被告去申請公司,這些經過伊都有看到。伊不清楚乙○○有無對被告用強暴、脅迫方法而取得被告的身分證件,但好像是說要拿錢給被告等語(見本院98年8 月27日審理筆錄第4 頁至第5 頁),而與被告所述前開遭強迫擔任世豪公司負責人情節,已不相同。雖被告於本院審理中亦曾指述證人甲○○是與乙○○共同強暴、脅迫伊擔任世豪公司負責人之人之情,然此並無證據可資佐證,且以被告於偵查中僅供稱是乙○○叫伊擔任世豪公司負責人,並未提及證人甲○○亦涉入其中(見97年偵緝字第16頁),是被告此部分所述,已難令人盡信為真。另佐以證人甲○○之胞姐女兒曾與被告為夫妻關係(現已離婚),另證人甲○○與乙○○為夫妻關係,嗣因乙○○對其實施家庭暴力,目前並未一同居住等情,此亦經證人甲○○於本院審理中證述明確(見本院98年8 月27日審判筆錄第3 頁),僅依此情,彼此間顯無深仇大恨,證人甲○○應無甘冒偽證罪風險而為虛偽陳述之必要,何況,證人甲○○前開證述內容,更與被告於偵查中供稱是乙○○要伊擔任世豪公司負責人情節相吻合。 ⑵再依證人即被告擔任世豪公司名義負責人之前之公司負責人丙○○於本院審理中證稱:95年9 月初,伊賣公司給被告,伊是在中山區貼廣告,因為公司在中山區,是被告跟伊聯絡說要買公司,還跟伊去會計師事務所辦手續。在會計事務所是被告丁○○本人親自簽名。伊接觸被告2 次,2 次都有人陪同被告來辦理手續,被告是自願的,且辦手續還有會計師事務所小姐在場,沒有人強迫被告等語(見本院98年10 月1日審判筆錄第2 頁、第4 頁),亦直指被告是自願擔任世豪公司之負責人,而無遭他人強暴、脅迫、恐嚇擔任世豪公司負責人之情事。復審酌被告於擔任世豪公司負責人後,於95年9 月29日親自前去國稅局請領空白統一發票之事實,亦有該日之領用統一發票購票証申請書附於國稅局稽查報告書卷內足憑,更足認被告前開辯解係為不實。 ⑶另參諸證人丙○○前揭證述辦理世豪公司負責人變更登記過程中,2 次與被告接觸,期間尚有會計事務所職員在場,及被告擔任世豪公司負責人期間長達1 年等情,果若被告真有遭人強暴、脅迫、恐嚇擔任世豪公司負責人之事,何以不於辦理變更登記斯時向在場之人求援,或於此擔任世豪公司負責人近1 年期間,利用機會向警局報案,告知此情,並予以揭發之理,此均與常情相違背。此外,複查全卷事證,亦無其他積極證據可資佐證被告所述有遭強暴、脅迫、恐嚇等節為真實,被告空言為前開辯解,顯係卸責之詞,不足採信。⑷本案證人乙○○雖到庭作證時否認有邀集被告擔任世豪公司負責人,並填製如附表所示不實之統一發票之行為(見本院98年10月1 日審判筆錄第6 頁),然依被告於偵查中供稱:是乙○○叫伊擔任世豪公司負責人,如前所述;於本院審理中再供稱:是證人乙○○要伊擔任世豪公司負責人等情(被告僅辯稱是恐嚇,並非自願,惟此並不足採信,如前述),已一再指稱是受乙○○之指示擔任世豪公司之負責人甚明。,另對照前任世豪公司負責人丙○○亦於本院證稱伊認識乙○○無訛(見本院卷第119 頁),復佐以證人甲○○前開證述內容,亦均相符合,足認被告是受證人乙○○之邀約,提供其身分證予乙○○,並於95年9 月14日據以變更登記為世豪公司之負責人,至為明確。 ㈢而徵諸現今社會常情,犯罪行為人在得到關係人之應允下,取得其相關身分證件後,以該關係人擔任公司名義上負責人,犯罪行為人即在公司名義掩護之下從事填製不實之統一發票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等犯罪行為層出不窮,且廣為電視、報紙等媒體所披載,且以被告於本院訊問時亦一再指稱世豪公司是騙人的,根本沒有公司,之前對方也騙了很多人等情(見本院98年5 月9 日訊問筆錄第3 頁),而世豪公司確有填製不實之統一發票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均如前所述,是被告自當知悉乙○○係利用世豪公司充作犯罪工具等情,其猶交付己身所有身分證,並一同辦理變更登記,成為世豪公司負責人,顯見被告與乙○○間屬共同正犯關係,堪予認定。 ㈣綜上所述,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查被告為世豪公司之負責人,為公司法第8 條第1 項之公司負責人,亦為商業會計法第4 條之商業負責人。故核被告所為係犯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被告與乙○○就上開犯行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均為共同正犯,至關於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部分,乙○○雖不具商業負責人之身分,惟仍依刑法第31條第1 項之規定,成立共同正犯。按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 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甚明。又世豪公司每次領得2 月空白統一發票後,並無證據證明係分次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先後交予如附表所示公司,基於罪疑惟輕之原則,應認每次領得空白統一發票後,應認係於各該該期統一發票得據以申報營業稅之前揭法定期間內,1 次開立張數不等之不實統一發票且係1 次交付予如附表所示公司幫助逃漏稅捐。抑且,上開1 次開立、交付張數不等之統一發票幫助各該公司逃漏該公司應申報營業稅捐之行為,客觀上已有局部之重合,核屬一行為觸犯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2 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斷。又被告前後7 次領得如附表所示空白統一發票後而為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行為間,每次間乃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之。爰審酌被告與共犯間以開立內容不實之統一發票提供與他人,而以此虛開發票之方式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造成他人逃漏稅捐共計達5,403, 140元,金額甚鉅,影響國家財政收入及賦稅制度之公平性,紊亂稅捐稽徵體制,且犯罪後矢口否認犯行之態度,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品行、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俱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又被告於如附表編號㈠、㈡、㈢所示之犯罪時間均係於96年4 月24日之前;另附表編號㈣所示之犯罪時間既無法確定是於96年4 月24日之前或後,本之罪疑惟輕之原則,自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亦認在96年4 月24日之前(即有減刑之適用),且被告係在97年6 月27日,因逃匿而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緝,嗣被告於97年9 月19日經警緝獲情,此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緝書、撤銷通緝書及警詢筆錄1 份在卷可稽,是其關於附表編號㈠、㈡、㈢、㈣所示犯行,並無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所定不得減刑之情形,爰依同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規定,就此部分各減其宣告刑2 分之1 ,並俱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及定應執行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 條第1 項前段,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31條第1 項,第55條、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51條第5 款,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7 條、第9條 ,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楊婉鈺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8 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劉煌基 法 官 葉力旗 法 官 賴淑美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許翠燕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11 日附表: ┌───┬──────┬──────┬────┬─────┬─────┬──────────────┬──────┐ │編號 │世豪公司開立│發票字軌號碼│簽發日期│發票金額新│逃漏營業稅│小計:新臺幣(元) │ 主 文 │ │ │不實發票所填│ │ │臺幣(元) │額新臺幣 (├──────┬───────┼──────┤ │ │載之公司名稱│ │ │ │元) │發票金額 │ 逃漏營業稅額│丁○○共同商│ ├───┼──────┼──────┼────┼─────┼─────┼──────┼───────┤業負責人,以│ │㈠(95│亞米珈企業有│PU00000000 │95年9月 │358,000 │17,900 │661,560 │33,078 │明知為不實之│ │年9-10│限公司 │ │ │ │ │ │ │事項,而填製│ │月份統├──────┼──────┼────┼─────┼─────┼──────┼───────┤會計憑證,處│ │一發票│鉅子時尚有限│PU00000000 │95年9月 │135,080 │6,754 │135,080 │6,754 │有期徒刑叁月│ │) │公司 │ │ │ │ │ │ │,如易科罰金│ │ ├──────┼──────┼────┼─────┼─────┼──────┼───────┤,以新臺幣壹│ │ │鼎笈機電工程│PU00000000 │95年9月 │304,300 │15,215 │2,000,600 │100,030 │仟元折算壹日│ │ │有限公司 ├──────┤ ├─────┼─────┤ │ │;減為有期徒│ │ │ │PU00000000 │ │332,500 │16,625 │ │ │刑壹月又拾伍│ │ │ ├──────┤ ├─────┼─────┤ │ │日,如易科罰│ │ │ │PU00000000 │ │311,500 │15,575 │ │ │金,以新臺幣│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 │PU00000000 │ │285,000 │14,250 │ │ │日。 │ │ │ ├──────┤ ├─────┼─────┤ │ │ │ │ │ │PU00000000 │ │249,200 │12,460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237,100 │11,855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281,000 │14,050 │ │ │ │ │ ├──────┼──────┼────┼─────┼─────┼──────┼───────┤ │ │ │官正股份有限│PU00000000 │95年9月 │202,600 │10,130 │2,052,100 │102,605 │ │ │ │公司 ├──────┤ ├─────┼─────┤ │ │ │ │ │ │PU00000000 │ │285,000 │14,250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210,500 │10,525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304,000 │15,200 │ │ │ │ │ │ ├──────┼────┼─────┼─────┤ │ │ │ │ │ │PU00000000 │95年10月│390,000 │19,500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397,500 │19,875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262,500 │13,125 │ │ │ │ │ ├──────┼──────┼────┼─────┼─────┼──────┼───────┤ │ │ │鑫傳國際有限│PU00000000 │95年9月 │283,500 │14,175 │2,353,840 │117,692 │ │ │ │公司 ├──────┤ ├─────┼─────┤ │ │ │ │ │ │PU00000000 │ │273,000 │13,650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280,000 │14,000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166,000 │8,300 │ │ │ │ │ │ ├──────┼────┼─────┼─────┤ │ │ │ │ │ │PU00000000 │95年10月│380,000 │19,000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366,300 │18,315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388,040 │19,402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217,000 │10,850 │ │ │ │ │ ├──────┼──────┼────┼─────┼─────┼──────┼───────┤ │ │ │雨柏實業有限│PU00000000 │95年9月 │257,100 │12,855 │2,201,360 │110,069 │ │ │ │公司 ├──────┤ ├─────┼─────┤ │ │ │ │ │ │PU00000000 │ │280,000 │14,000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230,000 │11,500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233,060 │11,653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398,750 │19,938 │ │ │ │ │ │ ├──────┼────┼─────┼─────┤ │ │ │ │ │ │PU00000000 │95年10月│325,000 │16,250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327,450 │16,373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150,000 │7,500 │ │ │ │ │ ├──────┼──────┼────┼─────┼─────┼──────┼───────┤ │ │ │鏵翔興實業有│PU00000000 │95年9月 │280,000 │14,000 │1,500,300 │75,015 │ │ │ │限公司 ├──────┤ ├─────┼─────┤ │ │ │ │ │ │PU00000000 │ │297,500 │14,875 │ │ │ │ │ │ ├──────┼────┼─────┼─────┤ │ │ │ │ │ │PU00000000 │95年10月│300,000 │15,000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300,000 │15,000 │ │ │ │ │ │ ├──────┤ ├─────┼─────┤ │ │ │ │ │ │PU00000000 │ │322,800 │16,140 │ │ │ │ │ ├──────┼──────┼────┼─────┼─────┼──────┼───────┤ │ │ │楠峰機電有限│PU00000000 │95年10月│300,800 │15,040 │300,800 │15,040 │ │ │ │公司 │ │ │ │ │ │ │ │ │ ├──────┼──────┼────┼─────┼─────┼──────┼───────┤ │ │ │冠汶實業有限│PU00000000 │95年10月│485,060 │24,253 │1,103,060 │55,153 │ │ │ │公司 ├──────┤ ├─────┼─────┤ │ │ │ │ │ │PU00000000 │ │618,000 │30,900 │ │ │ │ ├───┼──────┼──────┼────┼─────┼─────┼──────┼───────┼──────┤ │㈡(95│雨柏實業有限│QU00000000 │95年11月│800,000 │40,000 │800,000 │40,000 │丁○○共同商│ │年11-1│公司 │ │ │ │ │ │ │業負責人,以│ │2 月份├──────┼──────┼────┼─────┼─────┼──────┼───────┤明知為不實之│ │統一發│官正股份有限│QU00000000 │95年11月│350,000 │17,500 │350,000 │17,500 │事項,而填製│ │票) │公司 │ │ │ │ │ │ │會計憑證,處│ │ ├──────┼──────┼────┼─────┼─────┼──────┼───────┤有期徒刑叁月│ │ │亞米珈企業有│QU00000000 │95年11月│303,560 │15,178 │ │ │,如易科罰金│ │ │限公司 │ │ │ │ │ │ │,以新臺幣壹│ │ ├──────┼──────┼────┼─────┼─────┼──────┼───────┤仟元折算壹日│ │ │世科有限公司│QU00000000 │95年11月│400,000 │20,000 │400,000 │20,000 │;減為有期徒│ │ ├──────┼──────┼────┼─────┼─────┼──────┼───────┤刑壹月又拾伍│ │ │偉立資訊有限│QU00000000 │95年11月│400,000 │20,000 │400,000 │20,000 │日,如易科罰│ │ │公司 │ │ │ │ │ │ │金,以新臺幣│ │ ├──────┼──────┼────┼─────┼─────┼──────┼───────┤壹仟元折算壹│ │ │米契爾科技有│QU00000000 │95年11月│458,900 │22,945 │1,425,000 │71,250 │日。 │ │ │限公司 ├──────┤ ├─────┼─────┤ │ │ │ │ │ │QU00000000 │ │477,500 │22,875 │ │ │ │ │ │ ├──────┤ ├─────┼─────┤ │ │ │ │ │ │QU00000000 │ │488,600 │24,430 │ │ │ │ │ ├──────┼──────┼────┼─────┼─────┼──────┼───────┤ │ │ │三大電木業有│QU00000000 │95年11月│486,000 │24,300 │3,057,800 │152,890 │ │ │ │限公司 ├──────┤ ├─────┼─────┤ │ │ │ │ │ │QU00000000 │ │455,000 │22,750 │ │ │ │ │ │ ├──────┤ ├─────┼─────┤ │ │ │ │ │ │QU00000000 │ │468,000 │23,400 │ │ │ │ │ │ ├──────┤ ├─────┼─────┤ │ │ │ │ │ │QU00000000 │ │412,800 │20,640 │ │ │ │ │ │ ├──────┼────┼─────┼─────┤ │ │ │ │ │ │QU00000000 │95年12月│415,000 │20,750 │ │ │ │ │ │ ├──────┤ ├─────┼─────┤ │ │ │ │ │ │QU00000000 │ │405,000 │20,250 │ │ │ │ │ │ ├──────┤ ├─────┼─────┤ │ │ │ │ │ │QU00000000 │ │416,000 │20,800 │ │ │ │ │ ├──────┼──────┼────┼─────┼─────┼──────┼───────┤ │ │ │高宇國際科技│QU00000000 │95年12月│500,320 │25,016 │500,320 │25,016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㈢(96│移動視界科技│RU00000000 │96年2月 │200,000 │10,000 │200,000 │10,000 │丁○○共同商│ │年1-2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業負責人,以│ │月份統│ │ │ │ │ │ │ │明知為不實之│ │一發票│ │ │ │ │ │ │ │事項,而填製│ │) │ │ │ │ │ │ │ │會計憑證,處│ │ │ │ │ │ │ │ │ │有期徒刑叁月│ │ │ │ │ │ │ │ │ │,如易科罰金│ │ │ │ │ │ │ │ │ │,以新臺幣壹│ │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 │ │ │ │ │ │;減為有期徒│ │ │ │ │ │ │ │ │ │刑壹月又拾伍│ │ │ │ │ │ │ │ │ │日,如易科罰│ │ │ │ │ │ │ │ │ │金,以新臺幣│ │ │ │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 │ │日。 │ ├───┼──────┼──────┼────┼─────┼─────┼──────┼───────┼──────┼ │㈣(96│金昆明有限公│SU00000000 │96年3月 │503,328 │25,166 │7,012,672 │350,633 │丁○○共同商│ │年3-4 │司 ├──────┤ ├─────┼─────┤ │ │業負責人,以│ │月份統│ │SU00000000 │ │516,382 │25,819 │ │ │明知為不實之│ │一發票│ ├──────┤ ├─────┼─────┤ │ │事項,而填製│ │) │ │SU00000000 │ │491,344 │24,567 │ │ │會計憑證,處│ │ │ ├──────┤ ├─────┼─────┤ │ │有期徒刑叁月│ │ │ │SU00000000 │ │508,250 │25,413 │ │ │,如易科罰金│ │ │ ├──────┤ ├─────┼─────┤ │ │,以新臺幣壹│ │ │ │SU00000000 │ │537,782 │26,889 │ │ │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減為有期徒│ │ │ │SU00000000 │ │532,004 │26,600 │ │ │刑壹月又拾伍│ │ │ ├──────┤ ├─────┼─────┤ │ │日,如易科罰│ │ │ │SU00000000 │ │508,464 │25,423 │ │ │金,以新臺幣│ │ │ ├──────┤ ├─────┼─────┤ │ │壹仟元折算壹│ │ │ │SU00000000 │ │506,752 │25,338 │ │ │日。 │ │ │ ├──────┤ ├─────┼─────┤ │ │ │ │ │ │SU00000000 │ │525,798 │26,290 │ │ │ │ │ │ ├──────┤ ├─────┼─────┤ │ │ │ │ │ │SU00000000 │ │476,364 │23,818 │ │ │ │ │ │ ├──────┤ ├─────┼─────┤ │ │ │ │ │ │SU00000000 │ │495,838 │24,792 │ │ │ │ │ │ ├──────┤ ├─────┼─────┤ │ │ │ │ │ │SU00000000 │ │538,424 │26,921 │ │ │ │ │ │ ├──────┤ ├─────┼─────┤ │ │ │ │ │ │SU00000000 │ │325,708 │16,285 │ │ │ │ │ │ ├──────┼────┼─────┼─────┤ │ │ │ │ │ │SU00000000 │96年4月 │546,234 │27,312 │ │ │ │ ├───┼──────┼──────┼────┼─────┼─────┼──────┼───────┼──────┤ │㈤(96│純國企業社 │TU00000000 │96年5月 │300,000 │15,000 │300,000 │15,000 │丁○○共同商│ │年5-6 ├──────┼──────┼────┼─────┼─────┼──────┼───────┤業負責人,以│ │月份統│志誠營造股份│TU00000000 │96年5月 │513,000 │25,650 │2,017,800 │100,890 │明知為不實之│ │一發票│有限公司 ├──────┤ ├─────┼─────┤ │ │事項,而填製│ │) │ │TU00000000 │ │889,200 │44,460 │ │ │會計憑證,處│ │ │ ├──────┼────┼─────┼─────┤ │ │有期徒刑叁月│ │ │ │TU00000000 │96年6月 │615,600 │30,780 │ │ │,如易科罰金│ │ ├──────┼──────┼────┼─────┼─────┼──────┼───────┤,以新臺幣壹│ │ │占土鋼構有限│TU00000000 │96年5月 │1,600,000 │80,000 │15,000,000 │750,000 │仟元折算壹日│ │ │公司 ├──────┤ ├─────┼─────┤ │ │。 │ │ │ │TU00000000 │ │1,200,000 │60,000 │ │ │ │ │ │ ├──────┤ ├─────┼─────┤ │ │ │ │ │ │TU00000000 │ │1,600,000 │80,000 │ │ │ │ │ │ ├──────┤ ├─────┼─────┤ │ │ │ │ │ │TU00000000 │ │1,200,000 │60,000 │ │ │ │ │ │ ├──────┼────┼─────┼─────┤ │ │ │ │ │ │TU00000000 │96年6月 │1,700,000 │85,000 │ │ │ │ │ │ ├──────┤ ├─────┼─────┤ │ │ │ │ │ │TU00000000 │ │1,400,000 │70,000 │ │ │ │ │ │ ├──────┤ ├─────┼─────┤ │ │ │ │ │ │TU00000000 │ │1,450,000 │72,500 │ │ │ │ │ │ ├──────┤ ├─────┼─────┤ │ │ │ │ │ │TU00000000 │ │1,700,000 │85,000 │ │ │ │ │ │ ├──────┤ ├─────┼─────┤ │ │ │ │ │ │TU00000000 │ │1,500,000 │75,000 │ │ │ │ │ │ ├──────┤ ├─────┼─────┤ │ │ │ │ │ │TU00000000 │ │1,650,000 │82,500 │ │ │ │ │ ├──────┼──────┼────┼─────┼─────┼──────┼───────┤ │ │ │弘昇堡實業股│TU00000000 │96年5月 │1,000,000 │50,000 │2,500,000 │125,000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TU00000000 │96年6月 │1,500,000 │75,000 │ │ │ │ │ ├──────┼──────┼────┼─────┼─────┼──────┼───────┤ │ │ │宏澤國際工程│TU00000000 │96年6月 │500,000 │25,000 │500,000 │25,000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保盛營造有限│TU00000000 │96年6月 │280,000 │14,000 │560,000 │28,000 │ │ │ │公司 ├──────┤ ├─────┼─────┤ │ │ │ │ │ │TU00000000 │ │280,000 │14,000 │ │ │ │ │ ├──────┼──────┼────┼─────┼─────┼──────┼───────┤ │ │ │廣一國際科技│TU00000000 │96年6月 │800,000 │40,000 │800,000 │40,000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瑋良實業有限│TU00000000 │96年6月 │456,800 │22,840 │6,994,410 │349,722 │ │ │ │公司 ├──────┤ ├─────┼─────┤ │ │ │ │ │ │TU00000000 │ │732,500 │36,625 │ │ │ │ │ │ ├──────┤ ├─────┼─────┤ │ │ │ │ │ │TU00000000 │ │753,300 │37,665 │ │ │ │ │ │ ├──────┤ ├─────┼─────┤ │ │ │ │ │ │TU00000000 │ │831,250 │41,563 │ │ │ │ │ │ ├──────┤ ├─────┼─────┤ │ │ │ │ │ │TU00000000 │ │923,250 │46,163 │ │ │ │ │ │ ├──────┤ ├─────┼─────┤ │ │ │ │ │ │TU00000000 │ │652,600 │32,630 │ │ │ │ │ │ ├──────┤ ├─────┼─────┤ │ │ │ │ │ │TU00000000 │ │936,650 │46,833 │ │ │ │ │ │ ├──────┤ ├─────┼─────┤ │ │ │ │ │ │TU00000000 │ │826,500 │41,325 │ │ │ │ │ │ ├──────┤ ├─────┼─────┤ │ │ │ │ │ │TU00000000 │ │881,560 │44,078 │ │ │ │ ├───┼──────┼──────┼────┼─────┼─────┼──────┼───────┼──────┤ │㈥(96│頤成實業有限│UU00000000 │96年7月 │750,000 │37,500 │2,015,000 │100,750 │丁○○共同商│ │年7-8 │公司 ├──────┤ ├─────┼─────┤ │ │業負責人,以│ │月份統│ │UU00000000 │ │580,000 │29,000 │ │ │明知為不實之│ │一發票│ ├──────┼────┼─────┼─────┤ │ │事項,而填製│ │) │ │UU00000000 │96年8月 │685,000 │34,250 │ │ │會計憑證,處│ │ ├──────┼──────┼────┼─────┼─────┼──────┼───────┤有期徒刑叁月│ │ │瑋良實業有限│UU00000000 │96年8月 │452,600 │22,630 │5,125,080 │256,254 │,如易科罰金│ │ │公司 ├──────┤ ├─────┼─────┤ │ │,以新臺幣壹│ │ │ │UU00000000 │ │467,500 │23,375 │ │ │仟元折算壹日│ │ │ ├──────┤ ├─────┼─────┤ │ │。 │ │ │ │UU00000000 │ │461,200 │23,060 │ │ │ │ │ │ ├──────┤ ├─────┼─────┤ │ │ │ │ │ │UU00000000 │ │562,800 │28,140 │ │ │ │ │ │ ├──────┤ ├─────┼─────┤ │ │ │ │ │ │UU00000000 │ │732,580 │36,629 │ │ │ │ │ │ ├──────┤ ├─────┼─────┤ │ │ │ │ │ │UU00000000 │ │458,600 │22,930 │ │ │ │ │ │ ├──────┤ ├─────┼─────┤ │ │ │ │ │ │UU00000000 │ │728,500 │36,425 │ │ │ │ │ │ ├──────┤ ├─────┼─────┤ │ │ │ │ │ │UU00000000 │ │639,800 │31,990 │ │ │ │ │ │ ├──────┤ ├─────┼─────┤ │ │ │ │ │ │UU00000000 │ │621,500 │31,075 │ │ │ │ │ ├──────┼──────┼────┼─────┼─────┼──────┼───────┤ │ │ │新煒企業有限│UU00000000 │96年7月 │458,600 │22,930 │11,227,656 │561,383 │ │ │ │公司 ├──────┤ ├─────┼─────┤ │ │ │ │ │ │UU00000000 │ │432,500 │21,625 │ │ │ │ │ │ ├──────┤ ├─────┼─────┤ │ │ │ │ │ │UU00000000 │ │732,800 │36,640 │ │ │ │ │ │ ├──────┤ ├─────┼─────┤ │ │ │ │ │ │UU00000000 │ │850,440 │42,522 │ │ │ │ │ │ ├──────┤ ├─────┼─────┤ │ │ │ │ │ │UU00000000 │ │934,040 │46,702 │ │ │ │ │ │ ├──────┤ ├─────┼─────┤ │ │ │ │ │ │UU00000000 │ │928,416 │46,421 │ │ │ │ │ │ ├──────┤ ├─────┼─────┤ │ │ │ │ │ │UU00000000 │ │750,120 │37,506 │ │ │ │ │ │ ├──────┼────┼─────┼─────┤ │ │ │ │ │ │UU00000000 │96年8月 │1,728,500 │86,425 │ │ │ │ │ │ ├──────┤ ├─────┼─────┤ │ │ │ │ │ │UU00000000 │ │1,832,600 │91,630 │ │ │ │ │ │ ├──────┤ ├─────┼─────┤ │ │ │ │ │ │UU00000000 │ │1,299,800 │64,990 │ │ │ │ │ │ ├──────┤ ├─────┼─────┤ │ │ │ │ │ │UU00000000 │ │350,360 │17,518 │ │ │ │ │ │ ├──────┤ ├─────┼─────┤ │ │ │ │ │ │UU00000000 │ │929,480 │46,474 │ │ │ │ ├───┼──────┼──────┼────┼─────┼─────┼──────┼───────┼──────┤ │㈦(96│翔展工程有限│VU00000000 │96年9月 │280,000 │14,000 │280,000 │14,000 │丁○○共同商│ │年9-10│公司 │ │ │ │ │ │ │業負責人,以│ │月份統├──────┼──────┼────┼─────┼─────┼──────┼───────┤明知為不實之│ │一發票│頤成實業有限│VU00000000 │96年9月 │565,000 │28,250 │2,005,000 │100,250 │事項,而填製│ │) │公司 ├──────┤ ├─────┼─────┤ │ │會計憑證,處│ │ │ │VU00000000 │ │440,000 │22,000 │ │ │有期徒刑叁月│ │ │ ├──────┤ ├─────┼─────┤ │ │,如易科罰金│ │ │ │VU00000000 │ │750,000 │37,500 │ │ │,以新臺幣壹│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VU00000000 │96年10月│250,000 │12,500 │ │ │。 │ │ ├──────┼──────┼────┼─────┼─────┼──────┼───────┤ │ │ │華泰太平洋行│VU00000000 │96年9月 │500,000 │25,000 │933,500 │46,675 │ │ │ │ ├──────┼────┼─────┼─────┤ │ │ │ │ │ │VU00000000 │96年10月│433,500 │21,675 │ │ │ │ │ ├──────┼──────┼────┼─────┼─────┼──────┼───────┤ │ │ │交盛土木包工│VU00000000 │96年9月 │472,800 │23,640 │2,191,500 │109,575 │ │ │ │業 ├──────┤ ├─────┼─────┤ │ │ │ │ │ │VU00000000 │ │431,200 │21,560 │ │ │ │ │ │ ├──────┼────┼─────┼─────┤ │ │ │ │ │ │VU00000000 │96年10月│675,000 │33,750 │ │ │ │ │ │ ├──────┤ ├─────┼─────┤ │ │ │ │ │ │VU00000000 │ │612,500 │30,625 │ │ │ │ │ ├──────┼──────┼────┼─────┼─────┼──────┼───────┤ │ │ │佑甲企業有限│VU00000000 │96年9月 │868,250 │43,413 │2,604,750 │130,238 │ │ │ │公司 ├──────┤ ├─────┼─────┤ │ │ │ │ │ │VU00000000 │ │875,800 │43,790 │ │ │ │ │ │ ├──────┼────┼─────┼─────┤ │ │ │ │ │ │VU00000000 │96年10月│860,700 │43,035 │ │ │ │ │ ├──────┼──────┼────┼─────┼─────┼──────┼───────┤ │ │ │桐億實業股份│VU00000000 │96年9月 │430,970 │21,549 │1,738,350 │86,918 │ │ │ │有限公司 ├──────┤ ├─────┼─────┤ │ │ │ │ │ │VU00000000 │ │433,480 │21,674 │ │ │ │ │ │ ├──────┼────┼─────┼─────┤ │ │ │ │ │ │VU00000000 │96年10月│414,900 │20,745 │ │ │ │ │ │ ├──────┤ ├─────┼─────┤ │ │ │ │ │ │VU00000000 │ │459,000 │22,950 │ │ │ │ │ ├──────┼──────┼────┼─────┼─────┼──────┼───────┤ │ │ │發源興實業有│VU00000000 │96年9月 │410,000 │20,500 │1,230,000 │61,500 │ │ │ │限公司 ├──────┤ ├─────┼─────┤ │ │ │ │ │ │VU00000000 │ │410,000 │20,500 │ │ │ │ │ │ ├──────┼────┼─────┼─────┤ │ │ │ │ │ │VU00000000 │96年10月│410,000 │20,500 │ │ │ │ │ ├──────┼──────┼────┼─────┼─────┼──────┼───────┤ │ │ │佑豐裝潢行 │VU00000000 │96年9月 │154,000 │7,700 │154,000 │7,700 │ │ │ ├──────┼──────┼────┼─────┼─────┼──────┼───────┤ │ │ │竑喨工程行 │VU00000000 │96年9月 │500,000 │25,000 │980,000 │49,000 │ │ │ │ ├──────┼────┼─────┼─────┤ │ │ │ │ │ │VU00000000 │96年10月│480,000 │24,000 │ │ │ │ │ ├──────┼──────┼────┼─────┼─────┼──────┼───────┤ │ │ │禾達實業有限│VU00000000 │96年10月│258,000 │12,900 │1,826,200 │91,310 │ │ │ │公司 ├──────┤ ├─────┼─────┤ │ │ │ │ │ │VU00000000 │ │187,000 │9,350 │ │ │ │ │ │ ├──────┤ ├─────┼─────┤ │ │ │ │ │ │VU00000000 │ │270,000 │13,500 │ │ │ │ │ │ ├──────┤ ├─────┼─────┤ │ │ │ │ │ │VU00000000 │ │323,000 │16,150 │ │ │ │ │ │ ├──────┤ ├─────┼─────┤ │ │ │ │ │ │VU00000000 │ │540,700 │27,035 │ │ │ │ │ │ ├──────┤ ├─────┼─────┤ │ │ │ │ │ │VU00000000 │ │247,500 │12,375 │ │ │ │ │ ├──────┼──────┼────┼─────┼─────┼──────┼───────┤ │ │ │菖峰實業股份│VU00000000 │96年10月│1,000,000 │50,000 │1,000,000 │50,000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錦嶸礦業有限│VU00000000 │96年9月 │3,000,000 │150,000 │16,300,000 │815,000 │ │ │ │公司 ├──────┤ ├─────┼─────┤ │ │ │ │ │ │VU00000000 │ │4,000,000 │200,000 │ │ │ │ │ │ ├──────┼────┼─────┼─────┤ │ │ │ │ │ │VU00000000 │96年10月│3,400,000 │170,000 │ │ │ │ │ │ ├──────┤ ├─────┼─────┤ │ │ │ │ │ │VU00000000 │ │2,500,000 │170,000 │ │ │ │ │ │ ├──────┤ ├─────┼─────┤ │ │ │ │ │ │VU00000000 │ │16,300,000│815,000 │ │ │ │ │ ├──────┼──────┼────┼─────┼─────┼──────┼───────┤ │ │ │建隆鋼鐵工程│VU00000000 │96年10月│425,000 │21,250 │425,000 │21,250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永榮景企業有│VU00000000 │96年10月│1,250,000 │62,500 │2,900,000 │145,000 │ │ │ │限公司 ├──────┤ ├─────┼─────┤ │ │ │ │ │ │VU00000000 │ │400,000 │20,000 │ │ │ │ │ │ ├──────┤ ├─────┼─────┤ │ │ │ │ │ │VU00000000 │ │1,250,000 │62,500 │ │ │ │ ├───┴──────┴──────┴────┴─────┴─────┼──────┼───────┴──────┤ │ 總 計 │108,062,738 │ 5,403,140 │ └──────────────────────────────────┴──────┴──────────────┘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商業會計法第71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稅捐稽徵法第43條 (教唆或幫助逃漏稅捐等之處罰) 教唆或幫助犯第 41 條或第 42 條之罪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新台幣 6 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 33 條規定者,除觸犯刑法者移送法辦外,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