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49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商業會計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05 月 07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訴字第497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選任辯護人 易定芳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6年度偵字第26161號),因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裁 定改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甲○○共同連續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叁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事 實 一、甲○○為址設桃園縣桃園市○○街70號1樓(實際營業在臺 北縣新店市○○街17巷10號1樓)峰之企業有限公司(下稱 峰之公司)之實際負責人(登記負責人為不知情之其子廖宇傑,另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為從事業務之人,明知他人向其借用空白發票使用,該他人可能以該公司名義虛偽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予其他公司行號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而幫助其他公司行號逃漏稅捐,且知悉峰之公司與凌威實業有限公司(原名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海娉企業有限公司、德燦企業有限公司及研銘實業有限公司及如附表二所示公司並無實際之營業行為,詎其於民國92年7月至93年4月間,竟與張哲瑗共同基於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及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行使登載於其業務上做成之文書等概括犯意聯絡,將其透過不知情之記帳業者黃靜嬌所購買領用峰之公司統一發票交由張哲瑗使用,且為營造峰之公司確有實際營業假象,先取得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37紙,銷售額合計新臺幣(下同)1516萬5434元,稅額75萬8273元,充當該公司進項憑證,並由不知情之黃靜嬌製作92年度、93年度不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不實之進項金額及稅額;又於同期間,虛開以峰之公司之名義填製買受人、金額均不實如附表二所示統一發票74紙,銷售額合計1690萬0273元,交付予如附表二所示公司行號營業人,以作為進貨憑證,並於各該公司行號依營業稅法規定申報營業稅時,用以申報如附表三所示扣抵銷項稅額計69紙,銷售額合計1672萬9393元,致該等公司行號,以此不正當方法總計逃漏營業稅額達83萬6472元,幫助如附表三所示公司行號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營業稅,侵害國家稅收,足生損害稅捐稽徵機關對稅款稽徵之正確性。 二、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自動檢舉偵查起訴。 理 由 壹、證據能力部分:本件被告所犯之罪,非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有期徒刑3年以上之罪,亦非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 件,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檢察官、被告、辯護人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是本件之證據調查,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2規定,不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第161條之2、第161條之3、第163條之1及第164條至第170條規定之限制,合先敘明。 貳、實體部分: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甲○○於審理時坦承不諱(見本院卷第24頁),並有證人廖宇傑證述峰之公司實際負責人為甲○○,峰之公司業務均由其母即甲○○處理,與附表所示公司無交易事實,而張哲瑗亦負責該段期間業務等語(見95年度交查字第1157號卷第4至6頁、95年度他字第3445號卷第156至157頁),另證人黃靜嬌亦證稱,峰之公司相關記帳事宜均與被告接觸,所請領發票亦由被告委託代購,報稅發票均由被告提供等語(見96年度偵字第12277號卷第73至74頁) ,此外,並有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桃園縣分局涉嫌虛設行號簽報單、涉嫌虛設行號開立不實發票扣抵銷項稅額之涉案營業人統計表、營業人取得新東駿資源物流有限公司等112家虛設行號 集團開立統一發票明細表、涉嫌虛設行號營業人明細表、德燦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德燦企業有限公司、研銘實業有限公司統一發票查核清單、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銷項來源明細、峰之企業有限公司92年取得不實進項發票明細表、發票影本、峰之企業有限公司92年開立不實統一發票明細表、申報書查詢、營業人銷售額稅額申報書、營業人進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進銷項憑證明細資料表、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95年度他字第3445號卷第5至12頁、第24至25頁、第28頁、第29頁、 第55至62頁、第174至178頁、第180至183頁、第191至304 頁、第331至363頁、第382至392頁)、峰之企業有限公司案卷等件在卷可稽,又峰之公司領用發票係蓋用廖宇傑名義、領用發票過程需加蓋購票證上留存之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負責人印章等情,亦有卷附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桃園縣分局96年10月26日北區國稅桃縣三字第0961046602號函及附件可按(見96年度偵字第12277號卷第77至78頁)。是被告既知 悉所交付與張哲瑗之發票係空白發票,而該領用發票期間復跨越92、93年度,均由黃靜嬌與被告聯繫,而峰之公司亦未實際與如附表所示公司進行交易,則被告明知張哲瑗係利用開立不實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等不法行為之目的,自有行使業務不實登載文書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故意甚明。綜上,足認被告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本案事證明確,應予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 ㈠被告行為後,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之刑法部分條文,已自95年7月1日起施行,另刑法施行法於95年6月14日增訂之第1條之1規定,亦於95年7月1日施行。關於刑法變更後之新舊法 律適用問題,均應依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1項:「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之規定,依「從舊從輕」原則決定;而所謂法律變更,應指法律適用之實質變更,即刑法規範狀態之變更,對行為人方有所謂「有利」及「不利」之情形,故若不涉及犯罪構成要件之刑罰加重或減輕事由,自應逕適用裁判時之現行法律,而無依刑法第2條第1項為新舊法比較適用之必要。茲分述如下: ⒈刑法第215條、第216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 捐罪,法定刑罰金部分,依修正前刑法第33條第5款規定 :「罰金:(銀元)一元以上」,而銀元與新臺幣間之折算,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規定,以銀元1元折算新臺幣3元;修正後第33條第5款則規定:「罰 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經比較新舊法之規定,修正後刑法第33條第5款所定罰金之最低數額, 較之修正前提高,自以修正前刑法第33條第5款規定有利 於被告。 ⒉修正前刑法第28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修正後刑法第28條則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又修正前刑法第31條第1項規定:「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 同實施或教唆、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共犯論」。其條文之修正係屬法理之明文化,對被告而言並無有利或不利之情形,自亦無新舊法比較之問題,而應逕行適用裁判時法。 ⒊修正前刑法第56條連續犯之規定,於修正後已刪除,本件被告多次犯行,其時間緊接,方法相同,觸犯構成要件之罪名,依舊法應依連續犯之規定論以一罪,如依新法均應分論併罰,適用新法則未較有利於被告,自應適用修正刪除前之刑法第56條連續犯規定論處。 ⒋修正前刑法第55條後段關於牽連犯之規定,於修正後業已刪除,本件被告所犯刑法第215條、第216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及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罪,依 修正前之刑法,二罪間具有牽連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應從一重論以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罪違反商業會 計法第71條第1款之罪,惟刑法修正後各罪則應予分論併 罰。經比較之結果,認適用修正前牽連犯之規定,對被告較為有利。 ㈡按統一發票乃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始憑證,商業負責人如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 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該罪為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 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無論以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餘地(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6792號、94年度台非字第98號裁判意旨參照),惟商業會計法第4條亦規定:在本法所定商業 負責人之範圍,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及其他法律有關之規定等語綦詳,是查被告為實際負責峰之公司業務之人,雖為股東,依規定並非上開法所明定之商業負責人,且峰之公司之負責人廖宇傑因未參與公司經營,亦不知被告本件犯罪情事,尚無從適用刑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故未能認被告與 張哲瑗出具峰之公司不實發票之行為,已違犯具有身分犯規定性質之商業會計法第71條,但仍可依據普通規定即刑法第216條、第215條之規定,論以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7334號判決意旨參照,公訴意旨認被告此部分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罪,尚有未洽,惟 業經公訴檢察官於上開準備程序期日及審判期日,當庭更正應適用之法條,並經本院依法踐行告知程序);又被告以上開不正當之方法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如附表三所示之營業稅,亦係犯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 捐罪。被告與張哲瑗間,就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行,有共同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以共同正犯論。另被告與張哲瑗利用不知情之成年會計人員黃靜嬌代為製作內容不實之申報書,並持以申報營業稅,應屬間接正犯,是被告與張哲瑗此部分之犯行,亦犯刑法第216條 、215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被告與張哲瑗於業 務上文書登載不實之低度行為,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又被告先後多次行使內容不實之申報書、出具峰之公司不實發票及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之犯行,均時間緊接,所犯各係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顯係各基於概括犯意為之,均為連續犯,均應依修正前刑法第56條之規定,各以一罪論,並均依法加重其刑。而被告係以行使內容不實之申報書之方式營造峰之公司確有實際營業假象,其目的在於出具峰之公司不實發票而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應依修正刑法第55條後段牽連犯之規定,從一重之連續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罪論處。 ㈢爰審酌被告行使上開內容不實之統一發票及申報書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行為,影響國家稅捐稽徵之正確性及公平性,且其協助逃漏稅之金額達83萬6472元,本應予以嚴懲;惟慮及被告前未曾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見本院卷宗第9頁),素行尚佳,而係一 時思慮未周,且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爰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示懲儆。再按犯罪在中華民國96年4 月24日以前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減其刑期或金額2分之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經查,本件被告上開所為 之犯行,係於96年4月24日之前所犯,復核無同條例所定不 予減刑之情形,茲就上開部分依前開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 規定,減其刑期2分之1,並依同條例第9條諭知易科罰金之 折算標準。又查被告於行為時即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因身 體、教育、職業、家庭之關係或其他正當事由,執行顯有困難者,得以1元以上3元以下折算1日,易科罰金」,又依95 年5月17日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規定,就其原定數額提高為100倍折算1日,則被告行為時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應以銀元300元折算1日,經折算為新臺幣後,應以新臺幣900元折算為1日。另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則規定:「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 臺幣1,000元、2,000元或3,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比較修正前後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可知以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前之刑法規定,較有利於被告,則應依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適用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及95年5月17日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等規定,定其折算標準,併諭 知銀元折算新臺幣之標準。又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因一時失慮,偶罹刑典,事後已坦承犯行,深具悔意,經此刑之宣告後,應知警惕,本院因認均暫不執行其刑為當,併宣告緩刑2年,用啟自新。又本院斟酌全案情節認 被告有另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之必要,併依刑法第74條第2 項第4款規定諭知被告受緩刑宣告應另向公庫支付10萬元, 以資惕勵。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 項前段,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條第1項、第28條、第216條、第215條、第74條第1項第1款、 第2項第4款,修正前刑法第56條、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 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 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中華民國 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第9條, 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蕭方舟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7 年 5 月 7 日刑事第十庭 法 官 呂煜仁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抄附繕本)。 書記官 陳泰寧 中 華 民 國 97 年 5 月 8 日附表一:以其他公司名義開立、作為峰之公司進項憑證之不實統一發票37紙 ┌──┬──────────┬────┬──────┬───────┬─────┐ │編號│銷售人及其統一編號 │開立年月│發票字軌號碼│銷售金額(元)│稅額(元)│ ├──┼──────────┼────┼──────┼───────┼─────┤ │ ⒈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7 │UY00000000 │117500 │5875 │ │ │(即凌威實業有限公司│ │ │ │ │ │ │)00000000 │ │ │ │ │ ├──┼──────────┼────┼──────┼───────┼─────┤ │ ⒉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7 │UY00000000 │540000 │27000 │ │ │00000000 │ │ │ │ │ ├──┼──────────┼────┼──────┼───────┼─────┤ │ ⒊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7 │UY00000000 │433000 │21650 │ │ │00000000 │ │ │ │ │ ├──┼──────────┼────┼──────┼───────┼─────┤ │ ⒋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7 │UY00000000 │450000 │22500 │ │ │00000000 │ │ │ │ │ ├──┼──────────┼────┼──────┼───────┼─────┤ │ ⒌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7 │UY00000000 │275000 │13750 │ │ │00000000 │ │ │ │ │ ├──┼──────────┼────┼──────┼───────┼─────┤ │ ⒍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7 │UY00000000 │236950 │11848 │ │ │00000000 │ │ │ │ │ ├──┼──────────┼────┼──────┼───────┼─────┤ │ ⒎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7 │UY00000000 │174500 │8725 │ │ │00000000 │ │ │ │ │ ├──┼──────────┼────┼──────┼───────┼─────┤ │ ⒏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7 │UY00000000 │438000 │21900 │ │ │00000000 │ │ │ │ │ ├──┼──────────┼────┼──────┼───────┼─────┤ │ ⒐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7 │UY00000000 │397500 │19875 │ │ │00000000 │ │ │ │ │ ├──┼──────────┼────┼──────┼───────┼─────┤ │ ⒑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7 │UY00000000 │180000 │9000 │ │ │00000000 │ │ │ │ │ ├──┼──────────┼────┼──────┼───────┼─────┤ │ ⒒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8 │UY00000000 │271440 │13572 │ │ │00000000 │ │ │ │ │ ├──┼──────────┼────┼──────┼───────┼─────┤ │ ⒓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8 │UY00000000 │183024 │9151 │ │ │00000000 │ │ │ │ │ ├──┼──────────┼────┼──────┼───────┼─────┤ │ ⒔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8 │UY00000000 │324800 │16240 │ │ │00000000 │ │ │ │ │ ├──┼──────────┼────┼──────┼───────┼─────┤ │ ⒕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8 │UY00000000 │354300 │17715 │ │ │00000000 │ │ │ │ │ ├──┼──────────┼────┼──────┼───────┼─────┤ │ ⒖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8 │UY00000000 │122600 │6130 │ │ │00000000 │ │ │ │ │ ├──┼──────────┼────┼──────┼───────┼─────┤ │ ⒗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8 │UY00000000 │173950 │8698 │ │ │00000000 │ │ │ │ │ ├──┼──────────┼────┼──────┼───────┼─────┤ │ ⒘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8 │UY00000000 │144000 │7200 │ │ │00000000 │ │ │ │ │ ├──┼──────────┼────┼──────┼───────┼─────┤ │ ⒙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8 │UY00000000 │199760 │9988 │ │ │00000000 │ │ │ │ │ ├──┼──────────┼────┼──────┼───────┼─────┤ │ ⒚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8 │UY00000000 │305800 │15290 │ │ │00000000 │ │ │ │ │ ├──┼──────────┼────┼──────┼───────┼─────┤ │ ⒛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9 │VY00000000 │603300 │30165 │ │ │00000000 │ │ │ │ │ ├──┼──────────┼────┼──────┼───────┼─────┤ │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9 │VY00000000 │462500 │23125 │ │ │00000000 │ │ │ │ │ ├──┼──────────┼────┼──────┼───────┼─────┤ │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9 │VY00000000 │507500 │25375 │ │ │00000000 │ │ │ │ │ ├──┼──────────┼────┼──────┼───────┼─────┤ │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9 │VY00000000 │522700 │26135 │ │ │00000000 │ │ │ │ │ ├──┼──────────┼────┼──────┼───────┼─────┤ │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9 │VY00000000 │577000 │28850 │ │ │00000000 │ │ │ │ │ ├──┼──────────┼────┼──────┼───────┼─────┤ │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9 │VY00000000 │639400 │31970 │ │ │00000000 │ │ │ │ │ ├──┼──────────┼────┼──────┼───────┼─────┤ │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09 │VY00000000 │456600 │22830 │ │ │00000000 │ │ │ │ │ ├──┼──────────┼────┼──────┼───────┼─────┤ │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10 │VY00000000 │477240 │23862 │ │ │00000000 │ │ │ │ │ ├──┼──────────┼────┼──────┼───────┼─────┤ │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10 │VY00000000 │653500 │32675 │ │ │00000000 │ │ │ │ │ ├──┼──────────┼────┼──────┼───────┼─────┤ │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10 │VY00000000 │595600 │29780 │ │ │00000000 │ │ │ │ │ ├──┼──────────┼────┼──────┼───────┼─────┤ │ │季宏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10 │VY00000000 │472900 │23645 │ │ │00000000 │ │ │ │ │ ├──┼──────────┼────┼──────┼───────┼─────┤ │ │海娉企業有限公司 │92/11 │WU00000000 │178000 │8900 │ │ │00000000 │ │ │ │ │ ├──┼──────────┼────┼──────┼───────┼─────┤ │ │德燦企業有限公司 │93/03 │YU00000000 │564750 │28238 │ │ │00000000 │ │ │ │ │ ├──┼──────────┼────┼──────┼───────┼─────┤ │ │德燦企業有限公司 │93/03 │YU00000000 │530400 │26520 │ │ │00000000 │ │ │ │ │ ├──┼──────────┼────┼──────┼───────┼─────┤ │ │研銘實業有限公司 │93/03 │YU00000000 │670220 │33511 │ │ │00000000 │ │ │ │ │ ├──┼──────────┼────┼──────┼───────┼─────┤ │ │研銘實業有限公司 │93/03 │YU00000000 │673040 │33652 │ │ │00000000 │ │ │ │ │ ├──┼──────────┼────┼──────┼───────┼─────┤ │ │研銘實業有限公司 │93/03 │YU00000000 │655180 │32759 │ │ │00000000 │ │ │ │ │ ├──┼──────────┼────┼──────┼───────┼─────┤ │ │研銘實業有限公司 │93/03 │YU00000000 │603480 │30174 │ │ │00000000 │ │ │ │ │ ├──┼──────────┼────┼──────┼───────┼─────┤ │合計│ │ │ │00000000 │758273 │ └──┴──────────┴────┴──────┴───────┴─────┘ 附表二:以峰之公司名義填製買受人、作為其他公司進貨憑證、之不實發票74紙 ┌──┬────────────┬────┬──────┬───────┬─────┐ │編號│買方及買受人統一編號 │開立年月│發票字軌號碼│銷售金額(元)│稅額(元)│ ├──┼────────────┼────┼──────┼───────┼─────┤ │ ⒈ │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台 │92/07 │UU00000000 │9880 │494 │ │ │00000000 │ │ │ │ │ ├──┼────────────┼────┼──────┼───────┼─────┤ │ ⒉ │郭子乾個人工作室 │92/11 │WU00000000 │180000 │9000 │ │ │00000000 │ │ │ │ │ ├──┼────────────┼────┼──────┼───────┼─────┤ │ ⒊ │郭子乾個人工作室 │92/11 │WU00000000 │150000 │7500 │ │ │00000000 │ │ │ │ │ ├──┼────────────┼────┼──────┼───────┼─────┤ │ ⒋ │郭子乾個人工作室 │92/12 │WU00000000 │80000 │4000 │ │ │00000000 │ │ │ │ │ ├──┼────────────┼────┼──────┼───────┼─────┤ │ ⒌ │郭子乾個人工作室 │92/12 │WU00000000 │120000 │6000 │ │ │00000000 │ │ │ │ │ ├──┼────────────┼────┼──────┼───────┼─────┤ │ ⒍ │郭子乾個人工作室 │92/12 │WU00000000 │170000 │8500 │ │ │00000000 │ │ │ │ │ ├──┼────────────┼────┼──────┼───────┼─────┤ │ ⒎ │郭子乾個人工作室 │92/12 │WU00000000 │80000 │4000 │ │ │00000000 │ │ │ │ │ ├──┼────────────┼────┼──────┼───────┼─────┤ │ ⒏ │何妤玟工作室 │92/11 │WU00000000 │100000 │5000 │ │ │00000000 │ │ │ │ │ ├──┼────────────┼────┼──────┼───────┼─────┤ │ ⒐ │何妤玟工作室 │92/11 │WU00000000 │200000 │10000 │ │ │00000000 │ │ │ │ │ ├──┼────────────┼────┼──────┼───────┼─────┤ │ ⒑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21000 │6050 │ │ │00000000 │ │ │ │ │ ├──┼────────────┼────┼──────┼───────┼─────┤ │ ⒒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285000 │14250 │ │ │00000000 │ │ │ │ │ ├──┼────────────┼────┼──────┼───────┼─────┤ │ ⒓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285000 │14250 │ │ │00000000 │ │ │ │ │ ├──┼────────────┼────┼──────┼───────┼─────┤ │ ⒔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446000 │22300 │ │ │00000000 │ │ │ │ │ ├──┼────────────┼────┼──────┼───────┼─────┤ │ ⒕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90000 │9500 │ │ │00000000 │ │ │ │ │ ├──┼────────────┼────┼──────┼───────┼─────┤ │ ⒖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380000 │19000 │ │ │00000000 │ │ │ │ │ ├──┼────────────┼────┼──────┼───────┼─────┤ │ ⒗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07500 │5375 │ │ │00000000 │ │ │ │ │ ├──┼────────────┼────┼──────┼───────┼─────┤ │ ⒘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84250 │9213 │ │ │00000000 │ │ │ │ │ ├──┼────────────┼────┼──────┼───────┼─────┤ │ ⒙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65000 │3250 │ │ │00000000 │ │ │ │ │ ├──┼────────────┼────┼──────┼───────┼─────┤ │ ⒚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65000 │3250 │ │ │00000000 │ │ │ │ │ ├──┼────────────┼────┼──────┼───────┼─────┤ │ ⒛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20000 │60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65000 │82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80000 │90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270000 │135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90000 │95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288000 │144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192000 │96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321750 │16088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380100 │1900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130000 │65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181000 │90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160000 │80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116500 │582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99000 │49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319000 │159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227000 │113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855000 │427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566500 │2832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475000 │237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215000 │107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368500 │1842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260000 │130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100000 │50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137500 │687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150000 │75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460000 │230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288000 │144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192000 │96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321750 │16088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380100 │1900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130000 │65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181000 │90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160000 │80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116500 │582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362500 │1812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107100 │5355 │ │ │00000000 │ │ │ │ │ ├──┼────────────┼────┼──────┼───────┼─────┤ │ │嘉通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23225 │16161 │ │ │00000000 │ │ │ │ │ ├──┼────────────┼────┼──────┼───────┼─────┤ │ │嘉通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54310 │17716 │ │ │00000000 │ │ │ │ │ ├──┼────────────┼────┼──────┼───────┼─────┤ │ │嘉通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04505 │15225 │ │ │00000000 │ │ │ │ │ ├──┼────────────┼────┼──────┼───────┼─────┤ │ │嘉通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32120 │16606 │ │ │00000000 │ │ │ │ │ ├──┼────────────┼────┼──────┼───────┼─────┤ │ │邰智源工作室 │92/11 │WU00000000 │200000 │10000 │ │ │00000000 │ │ │ │ │ ├──┼────────────┼────┼──────┼───────┼─────┤ │ │邰智源工作室 │92/11 │WU00000000 │150000 │7500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40605 │17030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14250 │15713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85560 │19278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42105 │17105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60363 │18018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43295 │17165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02275 │15114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Z000000000 │328230 │16412 │ │ │00000000 │ │ │ │ │ ├──┼────────────┼────┼──────┼───────┼─────┤ │ │鉅坤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9000 │450 │ │ │00000000 │ │ │ │ │ ├──┼────────────┼────┼──────┼───────┼─────┤ │ │尚祐國際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8000 │900 │ │ │00000000 │ │ │ │ │ ├──┼────────────┼────┼──────┼───────┼─────┤ │ │尚祐國際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36000 │1800 │ │ │00000000 │ │ │ │ │ ├──┼────────────┼────┼──────┼───────┼─────┤ │ │海娉企業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36000 │1800 │ │ │00000000 │ │ │ │ │ ├──┼────────────┼────┼──────┼───────┼─────┤ │ │海娉企業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36000 │1800 │ │ │00000000 │ │ │ │ │ ├──┼────────────┼────┼──────┼───────┼─────┤ │合計│ │ │ │00000000 │ │ └──┴────────────┴────┴──────┴───────┴─────┘ 附表三:以峰之公司名義填製買受人、作為其他公司進貨憑證、幫助逃漏稅之不實發票69紙 ┌──┬────────────┬────┬──────┬───────┬─────┐ │編號│買方及買受人統一編號 │開立年月│發票字軌號碼│銷售金額(元)│稅額(元)│ ├──┼────────────┼────┼──────┼───────┼─────┤ │ ⒈ │郭子乾個人工作室 │92/11 │WU00000000 │180000 │9000 │ │ │00000000 │ │ │ │ │ ├──┼────────────┼────┼──────┼───────┼─────┤ │ ⒉ │郭子乾個人工作室 │92/11 │WU00000000 │150000 │7500 │ │ │00000000 │ │ │ │ │ ├──┼────────────┼────┼──────┼───────┼─────┤ │ ⒊ │郭子乾個人工作室 │92/12 │WU00000000 │80000 │4000 │ │ │00000000 │ │ │ │ │ ├──┼────────────┼────┼──────┼───────┼─────┤ │ ⒋ │郭子乾個人工作室 │92/12 │WU00000000 │120000 │6000 │ │ │00000000 │ │ │ │ │ ├──┼────────────┼────┼──────┼───────┼─────┤ │ ⒌ │郭子乾個人工作室 │92/12 │WU00000000 │170000 │8500 │ │ │00000000 │ │ │ │ │ ├──┼────────────┼────┼──────┼───────┼─────┤ │ ⒍ │何妤玟工作室 │92/11 │WU00000000 │100000 │5000 │ │ │00000000 │ │ │ │ │ ├──┼────────────┼────┼──────┼───────┼─────┤ │ ⒎ │何妤玟工作室 │92/11 │WU00000000 │200000 │10000 │ │ │00000000 │ │ │ │ │ ├──┼────────────┼────┼──────┼───────┼─────┤ │ ⒏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21000 │6050 │ │ │00000000 │ │ │ │ │ ├──┼────────────┼────┼──────┼───────┼─────┤ │ ⒐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285000 │14250 │ │ │00000000 │ │ │ │ │ ├──┼────────────┼────┼──────┼───────┼─────┤ │ ⒑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285000 │14250 │ │ │00000000 │ │ │ │ │ ├──┼────────────┼────┼──────┼───────┼─────┤ │ ⒒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446000 │22300 │ │ │00000000 │ │ │ │ │ ├──┼────────────┼────┼──────┼───────┼─────┤ │ ⒓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90000 │9500 │ │ │00000000 │ │ │ │ │ ├──┼────────────┼────┼──────┼───────┼─────┤ │ ⒔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380000 │19000 │ │ │00000000 │ │ │ │ │ ├──┼────────────┼────┼──────┼───────┼─────┤ │ ⒕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07500 │5375 │ │ │00000000 │ │ │ │ │ ├──┼────────────┼────┼──────┼───────┼─────┤ │ ⒖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84250 │9213 │ │ │00000000 │ │ │ │ │ ├──┼────────────┼────┼──────┼───────┼─────┤ │ ⒗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65000 │3250 │ │ │00000000 │ │ │ │ │ ├──┼────────────┼────┼──────┼───────┼─────┤ │ ⒘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65000 │3250 │ │ │00000000 │ │ │ │ │ ├──┼────────────┼────┼──────┼───────┼─────┤ │ ⒙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20000 │6000 │ │ │00000000 │ │ │ │ │ ├──┼────────────┼────┼──────┼───────┼─────┤ │ ⒚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65000 │8250 │ │ │00000000 │ │ │ │ │ ├──┼────────────┼────┼──────┼───────┼─────┤ │ ⒛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80000 │90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270000 │135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90000 │95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288000 │144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192000 │96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321750 │16088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380100 │1900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130000 │65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181000 │90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160000 │80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116500 │582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99000 │49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8 │UU00000000 │319000 │159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227000 │113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855000 │427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566500 │2832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475000 │237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215000 │107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368500 │1842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260000 │130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100000 │50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137500 │687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150000 │75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09 │VU00000000 │460000 │230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288000 │144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192000 │96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321750 │16088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380100 │1900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130000 │65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181000 │905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160000 │8000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116500 │582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362500 │18125 │ │ │00000000 │ │ │ │ │ ├──┼────────────┼────┼──────┼───────┼─────┤ │ │鈞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10 │VU00000000 │107100 │5355 │ │ │00000000 │ │ │ │ │ ├──┼────────────┼────┼──────┼───────┼─────┤ │ │嘉通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23225 │16161 │ │ │00000000 │ │ │ │ │ ├──┼────────────┼────┼──────┼───────┼─────┤ │ │嘉通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54310 │17716 │ │ │00000000 │ │ │ │ │ ├──┼────────────┼────┼──────┼───────┼─────┤ │ │嘉通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04505 │15225 │ │ │00000000 │ │ │ │ │ ├──┼────────────┼────┼──────┼───────┼─────┤ │ │嘉通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32120 │16606 │ │ │00000000 │ │ │ │ │ ├──┼────────────┼────┼──────┼───────┼─────┤ │ │邰智源工作室 │92/11 │WU00000000 │200000 │10000 │ │ │00000000 │ │ │ │ │ ├──┼────────────┼────┼──────┼───────┼─────┤ │ │邰智源工作室 │92/11 │WU00000000 │150000 │7500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40605 │17030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14250 │15713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85560 │19278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42105 │17105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60363 │18018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43295 │17165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U00000000 │302275 │15114 │ │ │00000000 │ │ │ │ │ ├──┼────────────┼────┼──────┼───────┼─────┤ │ │神駿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93/03 │YZ000000000 │328230 │16412 │ │ │00000000 │ │ │ │ │ ├──┼────────────┼────┼──────┼───────┼─────┤ │ │尚祐國際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18000 │900 │ │ │00000000 │ │ │ │ │ ├──┼────────────┼────┼──────┼───────┼─────┤ │ │尚祐國際有限公司 │92/07 │UU00000000 │36000 │1800 │ │ │00000000 │ │ │ │ │ ├──┼────────────┼────┼──────┼───────┼─────┤ │合計│ │ │ │00000000 │836472 │ └──┴────────────┴────┴──────┴───────┴─────┘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15條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 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