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司催字第140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5 月 26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催字第1402號聲 請 人 鍾秀菊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股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26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嘉怡 ┌───────────────────────────────┐ │附表: 100 年度司催字第1402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票號碼 │種 類│張數│股數│ ├──┼────────────┼─────┼───┼──┼──┤ │001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132605│普通股│1 │11 │ ├──┼────────────┼─────┼───┼──┼──┤ │002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175346│普通股│1 │116 │ ├──┼────────────┼─────┼───┼──┼──┤ │003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144607│普通股│1 │19 │ ├──┼────────────┼─────┼───┼──┼──┤ │004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1NX193414│普通股│1 │21 │ ├──┼────────────┼─────┼───┼──┼──┤ │005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2NX209305│普通股│1 │20 │ ├──┼────────────┼─────┼───┼──┼──┤ │006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224752│普通股│1 │22 │ ├──┼────────────┼─────┼───┼──┼──┤ │007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240216│普通股│1 │27 │ ├──┼────────────┼─────┼───┼──┼──┤ │008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5NX256110│普通股│1 │23 │ ├──┼────────────┼─────┼───┼──┼──┤ │009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NX271066│普通股│1 │25 │ ├──┼────────────┼─────┼───┼──┼──┤ │010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7NX280909│普通股│1 │34 │ ├──┼────────────┼─────┼───┼──┼──┤ │011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8NX286789│普通股│1 │31 │ ├──┼────────────┼─────┼───┼──┼──┤ │012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9NX292109│普通股│1 │34 │ ├──┼────────────┼─────┼───┼──┼──┤ │013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0NX296992│普通股│1 │13 │ ├──┼────────────┼─────┼───┼──┼──┤ │014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1NX301682│普通股│1 │15 │ ├──┼────────────┼─────┼───┼──┼──┤ │015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2NX306640│普通股│1 │12 │ ├──┼────────────┼─────┼───┼──┼──┤ │016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3NX311112│普通股│1 │12 │ └──┴────────────┴─────┴───┴──┴──┘ 附記:一、公示催告全文請先核對無誤後,於20日內將公示催告全文刊登新聞紙1 日-附記部分不必刊登(登報後,請自行核對所登內容有無錯誤)。 二、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三、未依規定刊載報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請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 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及報紙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 ★★五、限登全國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