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司票字第524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5 月 25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票字第5243號聲 請 人 展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江博文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吳家隆即崧暉科技行、吳瑞琳、吳信源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崧暉科技行之負責人吳崇晟與吳家隆是否同一人,並請提出最新之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25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明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