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118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5 月 1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1180號聲 請 人 劉㨗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341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4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10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羅月君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10 日書記官 王文心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1180號 │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數│ ├──┼───────────────┼─────────┼───┼──┤ │001 │宏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4ND0000000-0 │1 │1000│ ├──┼───────────────┼─────────┼───┼──┤ │002 │宏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00000-0 │1 │500 │ ├──┼───────────────┼─────────┼───┼──┤ │003 │宏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0000-0 │1 │150 │ ├──┼───────────────┼─────────┼───┼──┤ │004 │宏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00-0 │1 │164 │ ├──┼───────────────┼─────────┼───┼──┤ │005 │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 0 │1 │1000│ ├──┼───────────────┼─────────┼───┼──┤ │006 │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 0 │1 │1000│ ├──┼───────────────┼─────────┼───┼──┤ │007 │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 0 │1 │1000│ ├──┼───────────────┼─────────┼───┼──┤ │008 │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000 0 │1 │2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