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229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8 月 3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2290號聲 請 人 李秀茹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27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8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31 日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張瑜鳳 法 官 胡宏文 法 官 林怡伸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31 日書記官 鄭美華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2290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1 │大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 │1 │600 │ ├──┼──────────┼─────────┼──┼──┤ │002 │大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 │1 │32 │ ├──┼──────────┼─────────┼──┼──┤ │003 │大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 │1 │508 │ ├──┼──────────┼─────────┼──┼──┤ │004 │大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 │1 │228 │ ├──┼──────────┼─────────┼──┼──┤ │005 │大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 │1 │96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