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27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1 月 0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2782號聲 請 人 傅子峯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75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10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8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郭美杏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8 日書記官 周小玲 ┌─────────────────────────────────┐ │附表: │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 數│股數│ ├──┼───────────────┼───────┼───┼──┤ │001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2ND0000000-0 │1 │1000│ ├──┼───────────────┼───────┼───┼──┤ │002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000-0 │1 │442 │ ├──┼───────────────┼───────┼───┼──┤ │003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3NX0000000-0 │1 │430 │ ├──┼───────────────┼───────┼───┼──┤ │004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000-0 │1 │138 │ ├──┼───────────────┼───────┼───┼──┤ │005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2NX0000000-0 │1 │609 │ ├──┼───────────────┼───────┼───┼──┤ │006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4NX0000000-0 │1 │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