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294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1 月 3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2941號聲 請 人 林含芳原名林瓊完.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中華民國100 年11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證券,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鈞院以100 年度司催字第1923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如附表所載證券無效等語。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 年度司催字第1923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 年10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許純芳 法 官 楊晉佳 法 官 羅郁婷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2941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1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80-ND-0000000-0 │1 │1000│ ├──┼───────────────┼─────────┼──┼──┤ │002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84-ND-0000000-0 │1 │1000│ ├──┼───────────────┼─────────┼──┼──┤ │003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84-ND-0000000-0 │1 │1000│ ├──┼───────────────┼─────────┼──┼──┤ │004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85-ND-0000000-0 │1 │1000│ ├──┼───────────────┼─────────┼──┼──┤ │005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85-ND-0000000-0 │1 │1000│ ├──┼───────────────┼─────────┼──┼──┤ │006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87-ND-0000000-0 │1 │1000│ ├──┼───────────────┼─────────┼──┼──┤ │007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76-ND-0000000-0 │1 │1000│ ├──┼───────────────┼─────────┼──┼──┤ │008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76-ND-0000000-0 │1 │1000│ ├──┼───────────────┼─────────┼──┼──┤ │009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76-ND-0000000-0 │1 │1000│ ├──┼───────────────┼─────────┼──┼──┤ │010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76-ND-0000000-0 │1 │1000│ ├──┼───────────────┼─────────┼──┼──┤ │011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84-NX-0000000-0 │1 │367 │ ├──┼───────────────┼─────────┼──┼──┤ │012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87-NX-0000000-0 │1 │36 │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書記官 楊婷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