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294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1 月 3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2945號聲 請 人 李世寧 代 理 人 李大綱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上開證券,經本院於民國100 年7 月13日以100 年度司催字第1896號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0 年10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邱蓮華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2945號 │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 │001 │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95-ND-0000000-0 │1 │1000 │ ├──┼────────────┼─────────┼──┼───┤ │002 │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95-ND-0000000-0 │1 │1000 │ ├──┼────────────┼─────────┼──┼───┤ │003 │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95-ND-0000000-0 │1 │1000 │ ├──┼────────────┼─────────┼──┼───┤ │004 │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95-ND-0000000-0 │1 │1000 │ ├──┼────────────┼─────────┼──┼───┤ │005 │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95-ND-0000000-0 │1 │1000 │ ├──┼────────────┼─────────┼──┼───┤ │006 │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95-ND-0000000-0 │1 │1000 │ ├──┼────────────┼─────────┼──┼───┤ │007 │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95-ND-0000000-0 │1 │1000 │ ├──┼────────────┼─────────┼──┼───┤ │008 │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95-NX-0000000-0 │1 │375 │ ├──┼────────────┼─────────┼──┼───┤ │009 │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95-NE-0000000-0 │1 │10000 │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1 日書記官 曾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