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4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2 月 25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455號聲 請 人 孫嘉鴻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278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2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5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林春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5 日書記官 潘惠敏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455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張 數│股數│ ├──┼──────────┼───────┼───┼──┤ │001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4ND 000000-0 │1 │1000│ ├──┼──────────┼───────┼───┼──┤ │002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4ND 000000-0 │1 │1000│ ├──┼──────────┼───────┼───┼──┤ │003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4ND 000000-0 │1 │1000│ ├──┼──────────┼───────┼───┼──┤ │004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4ND 000000-0 │1 │1000│ ├──┼──────────┼───────┼───┼──┤ │005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4ND 000000-0 │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