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4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1 月 3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47號聲 請 人 黃維誠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225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12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第87條第1項之 規定,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31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曾益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31 日書記官 蔡月女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47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 │001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 │1 │1000 │ ├──┼──────────┼───────┼──┼───┤ │002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 │1 │1000 │ ├──┼──────────┼───────┼──┼───┤ │003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 │1 │1000 │ ├──┼──────────┼───────┼──┼───┤ │004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 │1 │1000 │ ├──┼──────────┼───────┼──┼───┤ │005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 │1 │1000 │ ├──┼──────────┼───────┼──┼───┤ │006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 │1 │1000 │ ├──┼──────────┼───────┼──┼───┤ │007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 │1 │1000 │ ├──┼──────────┼───────┼──┼───┤ │008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2ND0000000-0 │1 │1000 │ ├──┼──────────┼───────┼──┼───┤ │009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2NE0000000-0 │1 │10000 │ ├──┼──────────┼───────┼──┼───┤ │010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2NE0000000-0 │1 │10000 │ ├──┼──────────┼───────┼──┼───┤ │011 │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2NX0000000-0 │1 │19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