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76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3 月 1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763號聲 請 人 鍾秀英 訴訟代理人 吳奇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298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2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18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郭顏毓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18 日書記官 林政彬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763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 ├──┼────────────┼─────┼──┼──┤ │001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136129│1 │34 │ ├──┼────────────┼─────┼──┼──┤ │002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178681│1 │348 │ ├──┼────────────┼─────┼──┼──┤ │003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148036│1 │57 │ ├──┼────────────┼─────┼──┼──┤ │004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1NX196492│1 │65 │ ├──┼────────────┼─────┼──┼──┤ │005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2NX212252│1 │60 │ ├──┼────────────┼─────┼──┼──┤ │006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227453│1 │67 │ ├──┼────────────┼─────┼──┼──┤ │007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242820│1 │82 │ ├──┼────────────┼─────┼──┼──┤ │008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5NX258616│1 │71 │ ├──┼────────────┼─────┼──┼──┤ │009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NX272927│1 │78 │ ├──┼────────────┼─────┼──┼──┤ │010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7NX282268│1 │103 │ ├──┼────────────┼─────┼──┼──┤ │011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8NX288063│1 │96 │ ├──┼────────────┼─────┼──┼──┤ │012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9NX293287│1 │106 │ ├──┼────────────┼─────┼──┼──┤ │013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0NX298120│1 │40 │ ├──┼────────────┼─────┼──┼──┤ │014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1NX302819│1 │47 │ ├──┼────────────┼─────┼──┼──┤ │015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2NX307697│1 │37 │ ├──┼────────────┼─────┼──┼──┤ │016 │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3NX312130│1 │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