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126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8 月 22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1266號聲 請 人 周清淵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61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1年7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22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郭顏毓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22 日書記官 林政彬 ┌───────────────────────────┐ │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1266號 │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 數│股數│ ├──┼─────────┼───────┼───┼──┤ │001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0 │1 │1000│ ├──┼─────────┼───────┼───┼──┤ │002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 │003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0 │1 │1000│ ├──┼─────────┼───────┼───┼──┤ │004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 │005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 │006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 │007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 │008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 │009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 │010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 │011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 │012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 │013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 │014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1 │143 │ ├──┼─────────┼───────┼───┼──┤ │015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1 │46 │ ├──┼─────────┼───────┼───┼──┤ │016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00-0 │1 │659 │ ├──┼─────────┼───────┼───┼──┤ │017 │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000-0 │1 │2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