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4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履行契約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4 月 22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486號上 訴 人 台北市殯葬管理處 (即原告) 法定代理人 吳坤宏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誼光國際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因本院102年度訴字第1486號履行契約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 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陸拾壹萬柒仟壹佰叁拾貳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合新台幣壹萬零捌拾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22 日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 法 官 朱漢寶 法 官 陳琪媛 法 官 吳佳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22 日書記官 沈彤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