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55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3 月 27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554號聲 請 人 張黃秀鳳(即張正泉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221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2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27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黃柄縉 ┌───────────────────────────────────────────────────┐ │附表: 102年度除字第554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01│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205855 │ │1 │750 │ │ ├──┼───────────────┼──────────────┼────┼───┼────┼───┤ │0002│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X220938 │ │1 │90 │ │ ├──┼───────────────┼──────────────┼────┼───┼────┼───┤ │0003│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X235159 │ │1 │100 │ │ ├──┼───────────────┼──────────────┼────┼───┼────┼───┤ │0004│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4NX250198 │ │1 │122 │ │ ├──┼───────────────┼──────────────┼────┼───┼────┼───┤ │0005│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X265681 │ │1 │106 │ │ ├──┼───────────────┼──────────────┼────┼───┼────┼───┤ │0006│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X277466 │ │1 │116 │ │ ├──┼───────────────┼──────────────┼────┼───┼────┼───┤ │0007│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X284819 │ │1 │154 │ │ ├──┼───────────────┼──────────────┼────┼───┼────┼───┤ │0008│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290381 │ │1 │143 │ │ ├──┼───────────────┼──────────────┼────┼───┼────┼───┤ │0009│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9NX295403 │ │1 │158 │ │ ├──┼───────────────┼──────────────┼────┼───┼────┼───┤ │0010│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0NX300132 │ │1 │60 │ │ ├──┼───────────────┼──────────────┼────┼───┼────┼───┤ │0011│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1NX304870 │ │1 │70 │ │ ├──┼───────────────┼──────────────┼────┼───┼────┼───┤ │0012│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2NX309583 │ │1 │56 │ │ ├──┼───────────────┼──────────────┼────┼───┼────┼───┤ │0013│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3NX313941 │ │1 │57 │ │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27 日書記官 黃瓊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