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104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7 月 09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1048號聲 請 人 張毓茵(即吳美智之繼承人) 代 理 人 張毓俐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244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4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9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玲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9 日書記官 陳玉鈴 ┌───────────────────────────┐ │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1048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01│台橡股份有限公司│0088-NX-0000000-0 │1 │894 │ ├──┼────────┼─────────┼──┼──┤ │0002│台橡股份有限公司│0088-ND-0000000-0 │1 │1000│ ├──┼────────┼─────────┼──┼──┤ │0003│台橡股份有限公司│0088-ND-0000000-0 │1 │1000│ ├──┼────────┼─────────┼──┼──┤ │0004│台橡股份有限公司│0088-ND-0000000-0 │1 │1000│ ├──┼────────┼─────────┼──┼──┤ │0005│台橡股份有限公司│0088-ND-0000000-0 │1 │1000│ ├──┼────────┼─────────┼──┼──┤ │0006│台橡股份有限公司│0088-ND-0000000-0 │1 │1000│ ├──┼────────┼─────────┼──┼──┤ │0007│台橡股份有限公司│0088-ND-0000000-0 │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