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115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8 月 0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1154號聲 請 人 陳建宏 代 理 人 陳水南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54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7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8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林欣苑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8 日書記官 黃巧吟 ┌────────────────────────────────────┐ │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1154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 數│股數│ ├──┼───────────────┼──────────┼───┼──┤ │0001│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00000-0 │1 │1000│ ├──┼───────────────┼──────────┼───┼──┤ │0002│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00000-0 │1 │1000│ ├──┼───────────────┼──────────┼───┼──┤ │0003│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00000-0 │1 │1000│ ├──┼───────────────┼──────────┼───┼──┤ │0004│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00000-0 │1 │1000│ ├──┼───────────────┼──────────┼───┼──┤ │0005│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00000-0 │1 │1000│ ├──┼───────────────┼──────────┼───┼──┤ │0006│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00000-0 │1 │1000│ ├──┼───────────────┼──────────┼───┼──┤ │0007│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00000-0 │1 │1000│ ├──┼───────────────┼──────────┼───┼──┤ │0008│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00000-0 │1 │1000│ ├──┼───────────────┼──────────┼───┼──┤ │0009│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00000-0 │1 │1000│ ├──┼───────────────┼──────────┼───┼──┤ │0010│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00000-0 │1 │1000│ ├──┼───────────────┼──────────┼───┼──┤ │0011│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1 │861 │ ├──┼───────────────┼──────────┼───┼──┤ │0012│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00-0 │1 │543 │ ├──┼───────────────┼──────────┼───┼──┤ │0013│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000-0 │1 │228 │ └──┴───────────────┴──────────┴───┴──┘